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

日期:2022-01-27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

一、局领导班子

(一)组织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研究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四)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

(五)依法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带领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冯永生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包括明确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并确定重点工作任务,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等。

(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党组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会议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并配备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和监督执法必需的人员;收集研究部署工作和推进进度及完成情况资料;每季度牵头开展综合督查,检查督促班子成员履职情况。

(三)带队现场安全检查。每月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不少于一次,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四)研究解决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对涉及的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研究并督查检查、督促整改。

(五)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督促制订民政领域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牵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王守进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负责人)

(一)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负责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并推动落实分管范围安全生产工作,收集研究部署工作和推进进度及完成情况资料。

(三)带队现场安全检查。每月带队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按计划对相关人员送培和开展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人员教育培训。

(四)督促整治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建立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台账,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专题研究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推动重点(大)问题和事故隐患整治销号。

(五)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督查考核。按照岗责相符、不普发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面督查检查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实施本系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牵头组织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全覆盖综合督查。

(六)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制订民政领域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或牵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张晓勇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分管范围内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收集研究部署工作和推进进度及完成情况资料。

(三)带队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带队现场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督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督促整治重点(大)事故隐患。建立分管范围的重点(大)事故隐患台账;专题研究分管范围内的重点(大)事故隐患并推动整治销号。

(五)督促分管范围内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五、陈丽 局副局长

(一)落实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制定分管范围内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持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及时分析、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收集研究部署工作和推进进度及完成情况资料。

(三)带队现场安全生产检查。每月带队现场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一次,督促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问题整改,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四)督促整治重点(大)事故隐患。建立分管范围的重点(大)事故隐患台账;专题研究分管范围内的重点(大)事故隐患并推动整治销号。

(五)督促分管范围内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六)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2022年1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