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3-00106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3〕163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9-21 |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萝卜饮料研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扶欢镇政府:
根据9月1日党工委会研究决定,将《关于认真做好市级现代产业园建设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綦农委[2021]155号)中“赶水草蔸萝卜品牌宣传”项目结余资金10万元作为萝卜饮料研发资金下达你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本次下达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萝卜饮料系列产品研发。
二、组织实施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调剂资金指标到扶欢镇,由扶欢镇负责项目实施、区农业服务中心跟踪指导。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任务下达的建设内容,实施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务必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完工后,扶欢镇要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检查财务资料,并出具验收意见。镇验收合格,将相关资料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申请资金拨付。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3〕163号关于下达萝卜饮料研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