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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463 [ 发文字号 ] 綦农委〔2023〕14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8-04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 提升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隆盛镇政府: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建设任务下达你镇,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任务

本次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30万元,主要用于綦江奈李线上线下引流宣传、氛围营造、品牌打造、新产品研发、开展李子产业技术交流、技术培训等工作,着力拓展全区李子销售渠道,持续提升綦江奈李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实施

该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委调剂资金指标到隆盛镇,重庆市綦江区青奈水果销售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实施单位。隆盛镇负责指导督促、区农业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财政补助资金必须用于任务下达的建设内容,实施单位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计划和资金使用方案。

三、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

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项目建设,务必于2023113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完工并自验合格后,隆盛镇要核实项目建设内容,检查财务资料,并出具验收意见。镇验收合格,将相关资料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申请资金拨付。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84

(此件公开发布)

綦农委〔2023〕143号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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