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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612D/2023-001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1-02 [ 发布日期 ] 2023-11-02

重庆市綦江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綦委编【201987号《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在20191115日正式成立。

机构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级别:正科级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扶贫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协助全区扶贫工作督查检查、考核评估和问题整改督查工作。

3.负责结对帮扶、驻村工作指导工作。

4.负责全区扶贫的统计和动态监测。

5.负责相关宣传,广泛发动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6.负责行业扶贫业务指导工作。

7.完成主管部分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綦委编【201987号《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重庆市綦江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在20191115日正式成立。

机构类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机构级别:正科级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6.26万元,支出总计276.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和新增项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1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74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0.52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6.2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0.55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和新增项目。其中:基本支出92.83万元,占33.6%;项目支出183.43万元,占66.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2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03万元,增长56.8%。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1万元,增长56.5%。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人行便道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9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人行便道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52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55万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人行便道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09万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新增农村人行便道建设项目、项目管理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准确性高。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9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2)卫生健康支出4.40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0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3)农林水支出258.48万元,占9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9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4)住房保障支出4.49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7万元,增长30.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扶贫服务指导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7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攻坚期结束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阶段。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督查暗访等。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督查暗访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7万元,下降95.8%,主要原因是攻坚期结束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阶段。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督查暗访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49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0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攻坚期结束进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阶段。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是用于各类乡村振兴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83.4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已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吴文艳   023-85888095

綦江区扶贫服务指导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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