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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江津区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日期:2024-04-16

  为切实维护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秩序,确保“十年禁渔”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4月12日,綦江区与江津区禁捕办共同组织农业、公安、市场、交通和当地属地街镇执法人员30余名,针对两区交界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行动前,两区执法部门就前期执法工作开展、执法能力提升等方面展开交流,并就如何加强今后执法协作、提高执法成效等内容进行探讨。

  本次联合执法行动,按照职能相近和交叉组队原则分为两个组,采用陆上查涉渔餐饮、渔具销售店,水上查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两条路线同步进行。检查交界区域涉渔餐馆11家,渔具销售店4家,水面巡查25海里。检查发现部分涉渔餐饮未规范制作进销台账,十年禁渔宣传不足,部分渔具销售店出售违规钓具,如爆炸钩、螃蟹钩、地笼、高密度渔网等;水面乘船检查发现疑似“三无”船舶3艘,劝导违规垂钓行为4起共计8人,拆除岸边违规搭建简易垂钓棚3处,拆除岸边地笼1处,并在部分地段发现扎巢取卵行为。针对相关问题及时处理并交办有关部门,取得了较好的宣传震慑效果。

  下一步,綦江区将严格按照市级长江流域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继续固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勤联动,多形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常态化保持打非断链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渔具门店违法销售禁用渔具行为、水产品交易场所违法交易行为、涉渔餐馆非法经营加工出售野生鱼行为以及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行为等,进一步深化宣传工作,探讨非常规渔具购销实名登记制度。同时,加大对江面 “三无”船舶取缔力度,规范合法船舶管理。确保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禁得坚决、退得彻底、护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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