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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12182D/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司法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接受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审查或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性解释工作;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区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区政府裁决案件的审查。承担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的国家赔偿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区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

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事务工作。

7.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领导分工

(一)刘刚: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

(二)梁德志: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察;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基本建设、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年报等工作;负责河长制、污染防治、应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律师、司法鉴定、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陈松: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理、法治创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社区矫正管理服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置帮教、扫黑除恶斗争、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管理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区人民调解中心、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各基层司法所。

(四)丁贵伟:区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日常运转,统筹全面依法治区调研、督察、重要文件办理;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措施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有关工作。

分管:规范性文件管理科、行政复议科、行政应诉科,协助主要领导分管区委依法治区办综合科。

(五)王丹:区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干部培训、作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意识形态管理工作;负责表彰奖励,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老干部、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宣传、信息工作。

分管:政治处、法治调研督察科。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交流活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指导管理基层单位调研、信息、外宣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统计、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年报等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应急处突指挥、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23-48656125

(二)法治调研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全面依法治区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区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承担全区法治建设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配合区委依法治区办开展依法治区督察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0100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科。健全全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查和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承办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和执行性解释工作;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负责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协议(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办公电话:023-48668531

(四)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担部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0826

(五)行政复议应诉科。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受区长委托组织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复议工作。指导、监督行政裁决工作。承办应由区政府实施的行政协调、行政裁决、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镇街、部门有关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工作。承担司法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日常事务工作。办公电话:023-48671811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问题和行政执法争议。承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承担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统筹、承办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承担、参与全区的有关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办公电话:023-48663521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部门普法责任制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组织实施区级层面大型普法活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0819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司法所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2156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的建设运行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公证、仲裁、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管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和事务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区司法鉴定工作。承担司法行政处罚、复议答复工作。办公电话:023-48656101

(十)政治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干部培训、效能作风管理和督察工作。统筹全局司法行政工作综合目标考核。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机构编制、干部选任,调配管理、培训考核、职务晋升、职级评聘、工资福利工作。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组织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表彰奖励、精神文明建设、舆情管理、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关工委等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刊物出版和宣传载体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办公电话:023-48667783

(十一)重庆市綦江区人民调解中心。协助指导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区级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对接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中的调解案件。负责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调解处理跨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矛盾纠纷、全区各 类调解组织移送的且双方当事人自愿再次申请调解的疑难复杂纠纷。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14号。办公电话:023-448671402

(十二)重庆市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关于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制定全区法律援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綦江区内法律援助申请。负责受理綦江区人民法院制定的刑事辩护案件。负责组织、指派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全区法律服务人 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负责綦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的对外宣传及业务交流活动。负责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档案的管理。办理与法律援助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023-48666095

(十三)重庆市綦江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开展拟适用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协助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首次报到,审查法律文书,登记、录入基本信息, 建立执行档案,并按地域将社区服刑人员分派到司法所管理;协助指导司法所开展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预释放人员信息回执工作。根据情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宣告和初始教育,开 展心理矫治、集中教育、个别教育、训诫和上门走访工作,根据 情况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协调有 关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安置帮教政策咨询 。协调有关部门对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安置。协助办理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矫手续;协助管理社区服 刑人员档案;协助指导司法所管理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协助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14号。办公电话:023-48652989

(十四)重庆市綦江公证处。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负责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的公证法律文书。负责为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公证服务。负责做好公证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綦江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办公电话:023-48677082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龙角路156号。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48662187023-48669328,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652885,政务公开:023-48669328,监督投诉:023-48669328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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