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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通知(綦司〔2022〕22号)

日期:2022-06-0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綦江委发〔20229号)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633号)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由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并开展考试。

(一)培训时间:202262日至630

(二)培训对象1.新任行政执法人员2022年拟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各单位认真填报附件1,于69日之前通过綦政办报送区司法局刘文浩处,并将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区司法局101室。2.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已持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工作人员(市级部门统一组织培训的除外),由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已持证人员参加网络培训考试,其中临期执法证需换证的人员需填写附件1,并于69日之前报送。

(三)培训考试方式此次通用法律知识培训采取线上培训考试方式,每个学员必须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达到规定学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培训考试流程详见附件2

(四)培训费用线上教育培训按照2//学时的标准收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课时为40学时,培训费用由培训机构按照每人80元收取,并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承担。参训单位进行线上缴费(可开具电子发票),分配账号后,方可参加学习和考试。缴费流程说明详见附件3

(五)培训课程内容培训课程内容详见附件4

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

专门法律知识培训由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组织并开展考试。各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并将相关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方案、图片、说明、考试成绩等)于630日前报区司法局。

三、有关要求

    (一)全区所有持“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和新任行政执法人员须参加学习培训考试,对不参加或参加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按《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单位要科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工作圆满完成。

    (二)各单位要严把准入关,禁止不在编、不在岗、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及公益岗、劳务派遣等人员参加培训考试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本次学习培训严禁代学、代考。区司法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逐一核实,违反相关规定,将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培训考试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可电话进行咨询。区司法局联系人及电话:刘文浩48663521綦江司法局(法制)工作群QQ62****50。法教育网联系人区域经理温韬阳电话:187******05;客服:400-6509250,010-61625599QQ40******50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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