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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15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2-14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组织体系,强化应急监测日常管理和工作保障,明确分级响应机制和职责分工,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程序,确保有序有效组织应急监测行动,快速、准确、全面地获取监测数据,及时掌握污染状况、研判污染趋势,为环境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1.2编制依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急监测预案编制指南》《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綦江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用于规定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要求。

1.4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责任明确。建立结构清晰、运转高效的应急监测组织体系。根据应急响应等级,明确应急监测队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协调联动,科学监测。健全应急监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环境应急处置的协同配合。科学合理地设置应急监测点位、频次并及时调整和终止监测。

加强管理,保障有力。强化应急监测工作保障,加强人员培训、装备配置和应急演练等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全站应急监测能力。

2.组织体系

2.1日常管理体系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工作日常管理由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监测室,成员有监测一室、监测二室,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站长

副组长:副站长

职责:负责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预案修编、应急演练、重要培训和接待等应急监测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站长

副主任:应急主管

成员: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全体成员

职责:牵头统筹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应急值班、应急预案管理、环境应急相关培训等应急监测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预案修编,组织本单位及全区应急监测演练、应急监测培训。对各风险源企业提供应急监测技术指导。

2.2应急组织体系

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组织体系由监测指挥组(调度组)、综合应急组(技术组)、现场监测组(采样组)、实验分析组(分析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小组构成的应急监测组织体系。

(1)监测指挥组(调度组)

监测指挥组组长由站长担任,副组长为副站长,应急主管为成员,系应急监测组的最高领导机构,组长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代表应急监测组与环境应急指挥部及其他环境应急工作组沟通协调,负责应急监测行动的组织、决策、调度,监测方案审定和报告核发。

(2)综合应急组(技术组)

综合应急组组长由应急主管担任,组员为应急和质控室成员,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的信息中枢,连接监测指挥组与其他监测工作组的纽带。在监测指挥组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应急监测行动的现场组织和协调,调度各方监测力量有序开展应急监测,实时向监测指挥组反馈情况。经监测指挥组授权,代表应急监测组与其他环境应急工作组沟通协调,牵头应急监测质量控制,负责相关信息汇总和综合分析、监测方案制定和报告编制。

(3)现场监测组(采样组)

现场监测组组长由监测室主任担任,组员为监测室成员,牵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踏勘调查。启动应急监测响应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工作。应急监测方案审定后,根据综合应急组的调度开展现场监测和样品采集并做好质量控制措施,实时反馈现场监测数据和情况,按规范程序将样品送达实验分析组。

(4)实验分析组(分析组)

实验室分析组组长由监测室主任担任,组员为监测室成员,接到监测指挥组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做好实验分析准备,如有必要,按要求赶赴现场搭建临时实验室。应急监测方案审定后,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做好样品分析并及时报送实验数据。

(5)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担任,组员为办公室成员,经监测指挥组授权,代表应急监测组与环境应急总后勤沟通协调。负责应急监测组的车辆调度、相关物资的购买调配、应急监测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相关费用的报销和结算等。

2.3应急响应分级

依据《重庆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事件级别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响应等级,发生初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Ⅰ级响应,发生初判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Ⅱ级响应,发生初判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Ⅲ级响应,发生初判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Ⅳ级响应。

各响应级别的判别条件及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应急监测组织构成见附件1。

3.应急程序

3.1应急响应程序

按照以下程序启动应急监测响应,流程图见附件2。

1.应急接报。接到突发环境事件通知后,应急值班人员应做好接报记录,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初步调查了解事态大小、紧急程度等,完善应急接报和调查记录并报告监测站负责人。

2.事态研判。进一步整理调查掌握的相关信息,根据“附件3.应急监测响应分级”中的事件类型,结合事件实际情况,研判事件初判属于什么等级,需要启动几级响应,是否需要上级支援,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上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3.启动响应。根据“附件3.应急监测响应分级”中的应急监测组织构成,通知相关人员到岗集合,迅速做好仪器装备和后勤保障准备,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工作。

3.2应急监测开展

应急监测工作开展总体上应遵循《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1)监测方案制定

应急监测队伍到达事件现场后,监测指挥组指导综合应急组会同相关部门迅速了解事件最新情况,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结合现场实际组织编制应急监测方案,报环境应急指挥部备案并抄送相关环境应急工作组。

(2)监测方案调整

根据事态变化和处置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及时调整监测方案,报环境应急指挥部备案并抄送相关环境应急工作组。

(3)监测行动实施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方法选用指南》《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编制指南》等规范和文件要求,开展采样监测、实验分析和报告编制工作。

3.3监测报告编制

(1)综合应急组承担应急监测数据汇总和报告编制职责,应急监测报告的结构、内容和格式应遵循《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编制指南》规定。

(2)应急监测报告应经过编制、审核、签发三级审核,当监测数据异常时,监测指挥组、综合应急组应与应急处置组及环境应急专家等会商研判,共同确定报告结论。

(3)应急监测报告主送环境应急指挥部,并抄送其他相关环境应急工作组及与事件相关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经审定的应急监测报告可通过电子渠道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人员,纸质监测报告随后报送。

3.4应急监测终止

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由应急监测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实际,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监测终止建议。

3.5后续相关监测

如需评估事件对生态环境的中长期影响,在应急监测终止后,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监测。

3.6相关工作规定

(1)安全事项

应急监测人员应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意识,在进入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开展监测时,要提高警惕和加强安全防护;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进入危险区域开展监测作业;进入危险区域时须两人以上同行且配备相应防护措施,迅速完成监测任务并立即撤离,不得私自逗留。

(2)质量控制

现场监测仪器应定期维护和校准,样品采集应符合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实验室分析应严格遵守相关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规定。

(3)保密规定

突发环境事件解除保密限制之前,除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工作程序逐级上报监测数据,不得私自对外透露和发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相关信息。

(4)案卷归档

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急室要落实“一案一册”工作要求,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专档。

(5)事件总结

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应急室应按照《生态环境应急监测报告编制指南》要求,组织撰写应急监测总结报告,总结经验,剖析教训,不断提高应急监测能力。

4.保障措施

4.1能力建设制度

应急监测室应根据《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指南》和《生态环境应急监测能力评估要点》,结合本单位应急监测队伍组织、装备配置现状,以及相关案例和行政区域主要环境风险,每年组织全站应急监测能力评估,不断优化应急监测日常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监测队伍建设、装备配置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监测实战能力。

4.2人员培训制度

应急监测人员应熟悉环境应急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了解不同类型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方法,熟练使用相关仪器设备。应急监测新装备验收和培训原则上同步进行,并形成规范的验收培训档案资料和学习教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结束后,应组织经验教训的总结学习。外出参与应急监测培训的人员,应梳理归纳培训内容,形成培训学习资料并集中学习宣贯。

4.3仪器设备管理

应急监测仪器设备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采用“一总多专”的管理方式,由仪器设备管理员总体牵头,其他专门人员分工负责相关仪器的管理。具体使用维护遵循以下规定:

(1)便携式监测仪器应定期校准和维护;

(2)应急采样装置和采样容器使用后应及时清洁,有耗材需求的仪器设备应每月进行耗材检查,及时更换过期耗材和补充库存;

(3)防护面罩使用后应及时更换滤芯,自给式呼吸器气瓶每半年进行1次压力检查,压力不足要及时补充;

(4)应急监测车、发电机、车载UPS等日常维护由专职司机负责,确保车况良好、油料充足、供电稳定。

4.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后勤保障、购买服务、应急演练等经费优先列入年度预算。鼓励和支持应急监测方法、技术等科研项目的研究。

4.5应急值班制度

承担应急监测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綦江生态环境局值班制度》规定。

5.附则

5.1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对现有预案组织审查,及时修订与实际工作不相符的内容,确保预案的指导性和实用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

应急监测组织体系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

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

重要环境应急监测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

在突发环境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监测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

现行预案发布实施5年以上;

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2)应急演练

每年组织1次应急监测演练,演练内容主要为行政区域易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

5.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解释。

5.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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