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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1540 | [ 发文字号 ] | 綦环函〔2021〕55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1-12-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2-17 |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住房城乡建委:
现将《关于加快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的建议》(第2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是在推进綦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中,我局认真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环评、排污口的设置等相关工作,共同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及早建成共同片区污水处理厂等水环境保护设施。二是在谋划綦江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工程中,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具体项目内容和规模,不断补齐我区在水环境设施短板,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28日
(联系人:胡强辉,联系电话:4867195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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