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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1-01542 [ 发文字号 ] 綦环函〔2021〕57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水利局:

现将《关于打造綦河篆塘绿色生态长廊的建议》(第219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加强三江水厂饮用水水源地规划整治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及撤销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0〕9号)文件,已将三江水厂水源地调整至綦江河篆塘镇境内。我局已完成了该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划分、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和矢量图绘制,设置了水源地标志标牌及各类警示牌。

二、加强污水收集处理

为加强綦河沿线污水收集处理,提升綦河水质,我局安排335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启动了盖石老乡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篆塘珠滩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建设,目前已正式建成投用,拨付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212万元,剩余资金待项目审核结算后一并拨付。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胡强辉,联系电话:4867195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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