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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470448/2024-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领导简介、分工;下属机构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初审拟列入全国、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区内我国烈士和外国在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承担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维护,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代管重庆市綦江区军供站。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重庆市綦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柳光全(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联系:打通镇、石壕镇、安稳镇、赶水镇、扶欢镇。

黄明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退役军人帮扶援助、行政应诉、荣誉奖励、信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扫黑除恶、退役军人档案接转、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就业创业、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分管: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科(信访科)、安置与军休服务管理科、区军休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会、妇联。联系:文龙街道、三江街道、石角镇、永新镇、中峰镇、三角镇、隆盛镇、永城镇。

江成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党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纪检、考核、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乡村振兴、污染防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牵头办理和回复、相关创建活动、干部人事、财务、内部审计、统计、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现役军人立功受奖、褒扬纪念、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双拥创建和军供保障等工作。分管:办公室、优抚科(区双拥办)、区军供站、区光荣院、区烈保中心。联系:古南街道、通惠街道、新盛街道、东溪镇、篆塘镇、郭扶镇、丁山镇、横山镇。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以及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拟定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信访科)。职责: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职责:组织实施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承担区级部门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组织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就业创业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档案接转、查询等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

(四)优抚科(重庆市綦江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和市级、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的创建工作,组织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负责烈士评定、烈士备案事项。组织和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区内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军供站(代管)。

(六)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职责: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3.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4.负责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5.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军休中心。职责: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落实辖区内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2.承担辖区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3.引导辖区内军队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献计献策。4.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春路82号。

(八)区光荣院。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优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为全区孤老优抚对象提供服务。3.负责孤老红军战士、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的管理、教育、收养、康复治疗及日常生活等工作。4.负责院内设施的维护、维修等日常管理工作。5.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新春路82号。

(九)区烈保中心。职责:重庆市綦江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主要承担全区烈士褒扬纪念领域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相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等具体工作。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烈士褒扬纪念相关政策、法律、法规。2.承担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规划、修缮、建设、维护、管理等事务性工作。3.负责收集整理烈士英名录以及烈士遗物、事迹并进行陈列展示。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烈士精神、革命文化研究和宣传,弘扬烈士精神。5.为开展褒扬纪念活动、祭扫接待工作提供支持和服务。6.协助上级开展本辖区内失踪烈士遗骸搜寻工作。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陵园路4号。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党校支路3号(附8号)。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61260151;节假日值班电话:023-61260151;政务公开电话:023-62160153;监督投诉电话:023-61260151。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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