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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513748X/2024-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区级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体育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六)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

(七)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十)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十一)负责对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负责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四)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十六)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八)规划全区运动项目布局,指导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

(十九)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和旅游、体育等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二十)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二十一)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胡  梅(党委书记、主任)(体育局局长):  主持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全面深化改革、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等专项工作。

冯  云(党委委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协助党委书记、主任(体育局局长)胡梅同志抓党建工作;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思想政治工作。

戴  航(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标准化建设、文艺事业(艺术创作生产)、联系文化行业协会工作;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河长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保工作等专项工作。分管公共服务科,联系图书馆、文化馆、版画院(美术馆)。

胡  祥(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战、群团、老干部、关工委、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目标考核、挂钩镇工作;负责行业行政审批、备案、监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行业市场标准化建设、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工作;牵头负责全国文明城区创建、高新区创建、双拥创建等专项工作。分管党群政工科、市场管理科。

  辑(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统筹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政务公开、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内部安全保卫、机关网站建设管理、档案、行政后勤工作,牵头信息工作;负责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调控目标,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全域旅游,文化和旅游产品、招商引资、行业统计、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体育产业培育;牵头负责城市品质提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渝黔合作先行示范区建设、綦万三化发展、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项工作;协助胡梅同志抓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管办公室、产业发展科。

雷文婧(党委委员、副主任):负责财政资金管理(绩效评价)、财务内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统筹项目资金管理、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广播电视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包装、宣传、推广、指导参与文化旅游节会活动、文化旅游市场营销、行业宣传报道、旅游行业后期管理、旅游统计、文化旅游商品建设、对外宣传、联系旅游行业协会工作;牵头负责主城都市区文旅协作组织轮值主席工作。分管财务科、传媒管理科,联系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旅游宣传营销中心)。

刘安宁(党委委员、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主持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法制建设、普法、信访稳定、应急管理、指导直属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工作;牵头负责全面依法治区专项工作。分管安全应急科(信访稳定科)、执法支队。

邵正西(党委委员、体育局副局长(挂职)):负责全民健身、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社会体育组织建设、统筹组织体育赛事、活动、全区青少年运动、体育人才选拔培养管理,管理体育彩票发行、联系体育行业协会工作。分管体育发展科,联系体育中心(国民体质监测站)、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

周  铃(党委委员、副主任(挂职)):  负责物质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僚人文化、红色文化的发掘、保护、研究、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负责长征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建设工作。分管文化遗产科,联系文管所(博物馆、红色文化管理服务中心)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统筹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接待、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统筹负责机关网站建设管理。

(二)党群政工科。职责:统筹推进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和管理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统战、群团、老干部和关工委工作。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干部培育、选拔、管理等工作。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统筹目标考核工作。

(三)财务科。职责:负责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统筹项目资金管理。负责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工作。

(四)产业发展科。职责:组织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调控目标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工作,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宣传营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

(五)公共服务科。职责: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协调和落实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六)文化遗产科。职责:组织开展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督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犯罪工作。

(七)传媒管理科。职责:统筹协调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牵头编制广播电视专项规划,拟订广播电视产业政策。承担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八)市场管理科。职责:负责全区行业行政审批、备案和监管工作。牵头协调行业统计工作。承担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行业市场标准化建设,指导综合执法工作。推进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工作。

(九)安全应急科(信访稳定科)。职责:拟订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协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牵头落实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

(十)体育发展科。职责:拟订和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工作,推动社会体育组织建设。统筹、组织、协调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统筹指导全区青少年运动项目设置、业余训练和学校体育建设工作。负责体育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工作。管理、指导本区体育彩票的发行工作。

(十一)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职责: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文化、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体育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全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职责权限范围内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重庆市綦江区文化馆(重庆市綦江区非遗保护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地方文化促进中心)。职责:通过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本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成就。贯彻普及与提高的方针,对本区的群众文化活动和旅游活动实施辅导和指导。组织实施自有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开展群众文化基础培训,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业余学校),为本区培养文艺人才,强化群众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开展文艺作品创作,举办各类示范性文化艺术演出、展出、比赛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精神产品,丰富本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和传承本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地方特色文化。组织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培训文化志愿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文龙街道九龙大道52号。

(十三)重庆市綦江区图书馆。职责:根据本区政治、经济、科学、生态和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积极采集和收藏各种书刊资料,成为具有地方特点的图书情报资料中心。通过馆内流通阅览、馆际互借、邮寄借书、书目参考、咨询解答等各种形式和服务手段为读者服务,成为本区图书馆服务工作地中心。积极开展书目、索引工作,编印出版本地区馆藏图书资料目录、索引,以及与本区重点科研、生产项目有关的书目资料,成为本区图书情报资源中心。充分发挥在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广大读者思想、理论和科学文化水平方面的作用,成为本区校外终身教育和读者自学研究地中心。组织各系统图书室之间的协作和协调工作,成为本区图书室网络地中心。积极开展业务辅导、协助和指导街镇图书分馆图书通借通还一卡通及农家书屋管理,建立城乡图书网络化。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推动、引导綦江区全民阅读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古南街道北街7号附12号。

(十四)重庆市綦江区文物管理所(重庆市綦江区博物馆、重庆市綦江区红色文化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博物馆条例》等相关国家关于文物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订实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工作规划,并向区政府提出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内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教育意义的文物及相关资料文献的征集、鉴定、保护、收藏、管理工作以及相关学术活动的开展。制止一切破坏文物或违反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全区地下埋藏的文物地保护及考古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立标及重点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古遗址、古墓葬、古庙址、山寨、革命遗址等遗迹的档案材料的编写和整理上报存档工作。负责博物馆、各类红色文化纪念馆、陈列馆的对外开放、相关文物、资料、文献的陈列展出、日常接待、解说工作。负责开展巡展、巡讲等社会教育活动以及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活动。负责僚人文化的挖掘、研究工作,负责僚人文化遗址保护、利用工作。负责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文物安全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古南街道农场村3社綦江博物馆。

(十五)重庆市綦江农民版画院(重庆市綦江区美术馆)。职责:版画院、美术馆做好接待领导来宾解说工作、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版画院组织指导、培训版画作者,开展农民版画创作活动。做好非遗传承工作,开展国内外版画交流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美术馆组织、承担全区美术作品、各类艺术作品的陈列、展览工作任务。开展美术学术理论研究、美术作品收藏、对外交流工作,指导美术作品的创作、推广。开展公共美术培训,充分发挥公益性艺术教育职能,开展丰富多彩的美术教育活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文龙街道天星大道1号綦江农民版画院。

(十六)重庆市綦江区青少年体育运动学校。职责:负责全区田径、篮球、射击、射箭、游泳、跳水、乒乓球、足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举重、散打等项目的规划发展,负责各重点项目运动员的选材、训练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负责每年参加市级以上计划内赛事各项目运动队的组建、训练及参赛工作,负责参加四年一次的重庆市运动会区级队伍(代表团)的筹备及参赛项目队伍的组建、训练和参赛工作。负责指导重点项目布点校、传统项目校的训练工作。负责向上级体育运动专业队和大中专院校输送优秀运动员苗子。负责教练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体校运动员的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青少年体校财产管理工作。协同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各训练项目运动员的科研、医务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址:文龙街道九龙大道61号。

(十七)重庆市綦江区体育中心(重庆市綦江区国民体质监测站)。职责:负责具体实施对体育局直管的全区体育场馆的管理、使用、维护和维修工作。负责实施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负责为体育训练提供场地保障工作。负责做好体育馆免费和低收费对外开放工作。负责为全区大型集会提供场地保障工作。负责对体育局直管的全区体育场馆附属设施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全区体育场地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群众体育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地点:文龙街道九龙大道61号。

(十八)重庆市綦江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旅游宣传营销中心)。职责:指导全区旅游学术活动和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旅游业发展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建设,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交流。负责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处理游客投诉。负责旅游景区景点质量等级评定申报、大数据监测、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应急广播系统的后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定点工作;规范、优化文化和旅游商品市场环境;指导文化和旅游商品的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统筹全区旅游形象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宣传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培育旅游市场、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和深度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5号附11号。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48678208,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678208023-48621127,政务公开:023-48678208,监督投诉:023-48621127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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