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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607903/2023-00200 [ 发文字号 ] 綦江卫健发〔2023〕27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


一、罗开勇  (党委书记、主任)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1履行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3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4抓好全区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5负责把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6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实施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

7负责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委党委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突出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

2主持制定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区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3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年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培训。

5及时做好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6每月带队检查2家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促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

二、邱国其  (党委委员、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负责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办公室、财审科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医科学校、重庆市綦江区赶水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丁山镇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荣民医院、重庆市綦江区安桥诺颐塬血液透析中心)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督促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4每月至少组织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5督促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月带队对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2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7协调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资金,加强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资金监督管理。

三、潘    副主任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负责委机关规划发展科、爱国卫生科、扶贫科、药具中心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蒲河卫生院、重庆康綦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綦江大同医院、重庆綦江关爱精神病医院、重庆綦江惠视眼科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建设施工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督促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有地质灾害、建设施工以及房屋安全隐患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有地质灾害、建设施工以及房屋安全隐患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4每月至少组织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有地质灾害、建设施工以及房屋安全隐患的医疗卫生单位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5督促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有地质灾害、建设施工以及房屋安全隐患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月至少带队对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2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有地质灾害、建设施工以及房屋安全隐患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四、刘     (党委委员、副主任)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负责委机关公共卫生科(卫生应急办公室)、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健康教育所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綦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綦江区结核病防治所、重庆市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綦江仁人堂中医医院、重庆綦江木子妇产医院、重庆綦江通惠中医肛肠医院、重庆綦江南州妇产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卫生应急、防汛抗旱、食品安全、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管理、托育机构安全管理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督促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4每月至少组织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5督促委机关分管科室、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季度对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每半年开展卫生应急演练一次以上,建立健全全区卫生应急体系,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7每月至少带队对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2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进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五、张贤唯   (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组织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规定,依规依纪问责、追究区卫生健康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失职渎职行为。指导并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及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及时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

六、叶宇担   (党委委员、副主任)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负责委机关医政科(中医管理科),信息统计和档案管理中心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綦齿医院、重庆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重庆綦江仁善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医疗安全(120救护车辆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业务管理)、医疗废物安全、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医疗救治)、森林防火安全(医疗救治)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督促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4每月至少组织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5督促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季度对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医疗安全监督检查,督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7每月至少带队对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2家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七、李维学   (党委委员、区红十字会副会长)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负责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党群科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綦江区中心血库、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中峰镇卫生院、重庆綦江平义医院、重庆綦江丹溪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綦江心新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督促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4每月至少组织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医疗卫生单位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5督促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月至少带队对重庆市綦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2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八、张天裕  党委委员、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负责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人事科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綦江区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横山镇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乐兴卫生院,重庆綦江爱康康复医院、重庆綦江沙溪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綦江康鸿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每季度组织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的决策部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

2督促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同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计划。

4每月至少组织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分析研判一次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开展安全检查。

5督促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6每月至少带队对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委机关分管科室和所联系的2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九、蒋  (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一)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协助罗开勇同志分管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委机关政策法规和宣传科和所联系的医疗卫生单位(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卫生院、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中心卫生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石壕矿分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渝阳矿分院、重庆松藻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松藻矿分院、重庆谊康中医医院、重庆綦江唐德华医院)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职业病危害治理等工作。

(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任务

1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卫生健康委党委、行政关于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2牵头制定落实区卫生健康委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构建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会议,根据需要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对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对委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考核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

4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和出现对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管控措施;监督机关各科室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

5加强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基层基础、监管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信息化建设、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

6督促委机关各科室、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检查指导、同时督促落实,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整改措施。

8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导。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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