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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607903/2023-0028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1-08 [ 发布日期 ] 2023-11-08

重庆市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切实增强计生协工作的政治性和计生协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汇聚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2.切实承担引导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计划生育群众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幸福、乡风文明、邻里和谐。

3.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活动,制定发展规划,向党委、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育龄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广泛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群众生殖健康意识和水平。

5.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

6.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7.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提供维权帮助。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二)机构设置

綦江区计划生育协会为群团单位,由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与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合署办公。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39.35万元,支出总计139.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39.3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7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等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29.23万元,占92.7%;项目支出10.13万元,占7.3%。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9.3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7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2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经费调整,预算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6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人员经费预算,经费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6万元,占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万元,增长52.4%,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社保费等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1.29万元,占7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工资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3.81万元,占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3万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积金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正常增加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公用经费1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车购置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化。

本单位2022年度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无变化。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发生此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万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10.1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较好完成了年初工作计划,自评绩效指标完成较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895030、 858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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