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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532R/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2-12-13 [ 发布日期 ] 2022-12-13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

1.倒塌、严重损坏房屋恢复重建,按5000/间的标准给予补助,4间及以上的补助20000元;若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标准给予补助的,必须报区民政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审批后方可按审批的标准给予补助。

2.一般损坏房屋维修,根据损失程度和自救能力,可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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