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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855246G/2020-004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0-10-16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审核意见的公示

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綦江区2020年整顿租赁市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綦建委〔2020〕11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行业管理,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水平,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委从2020年8月起对辖区内的所有房地产经纪(中介)重新进行备案申请受理,并对所有申请公司及门店进行入户审核调查,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布(审核情况附后),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4日。

   一、继续符合备案条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及门店有73家(具体名单附后);

    二、经审核后不再继续符合备案条件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及门店有3家(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公司及门店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联系地址: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48678231邮编:401420

    特此公示

附:綦江区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审核意见明细表。                        

                         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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