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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562142523/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石角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曾裕明(党委书记)主持镇全面工作,主管党的建设、人民武装、社会治理工作。

杨茜(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经济、审计工作。

钟静(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分管机要保密、档案、机关事务、政务公开、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分管党政办。

文仁余(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含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党务公开;分管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业综合开发、牧渔产业规划发展、集体经济与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办公室。联系显灵村、欧家村、回伍村和干坝村。

李如意(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林业、畜牧、农机、农电、农技等工作和工会。分管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寨溪村石角村、刘罗村、福禄村

李定兵(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闻、文化、体育、教育、旅游、老体协、规划(含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国土(含农用设施用地备案)、地质灾害、市政、村镇建设(含人防)、房管(含廉租房)、农村宅基地复垦、残垣断壁整治工作。分管文化服务中心、规建办。联系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三江学区、石角社区、双树村、砖房村和桃花村。

甯中利(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人大副主席)分管组织、干部、人事、编制、青年、老干部、关工委、团委、妇联、财(税)务、村(社区)财务监管、国有资源管理、金融、公共资源交易、民生监察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分管党群办(人大办)、财政办。联系三江税务所、铺子村、双堰村和齐雨村。

唐宗学(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负责政法、维稳、社会治理、法制建设;分管公安、司法、综治信访、人民调解、卫生健康、老协、民政、残疾人、社保(含医保)、劳动就业、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平安建设办、卫健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社保所)、“一站式”办事大厅。联系三江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石角卫生院、蒲河卫生院、农岗村、石河村、官顶村和蒲河社区。

张旺副镇长分管发展与改革、工业(民营)经济、供电、供气、大数据、招商引资、邮电通讯、商贸(含电子商务)、统计、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科协、科技工作和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联系市场监管所、粮站、三江邮政、供销社、供电所、新农村、千秋村、白云村和民建村。

李全魏(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主持镇人武工作,分管大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应急、消防、行政执法、依法行政、抗灾救灾、气象、环保、水利建设与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行政执法大队)、水利环保建设管理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三江公巡大队、水文站、朝阳村、新民村、下湾村、长岗村和丰岩村。

刘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工作。联系塘岗村、天平村、坪上村。

王乾旭(三级调研员负责联系互助村、溶岩村和强干村,协助党委副书记文仁余工作

三、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负责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督促检查镇党委和政府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负责镇党委和政府的日常事务、后勤服务和政府调研、信息工作。

(二)党群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编制、人事劳资、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负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做好党委调研、信息工作。

(三)人大办公室。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政协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负责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负责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镇工作的意见、建议;负责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承办本区域区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旅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负责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负责做好市场主体发展、招商引资、电子商务;负责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负责做好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劳动就业、村(社区)干部待遇和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角社区江北路13号附15号,023-48250716。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反恐等方面的法律政策;负责依法治镇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负责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负责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交通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场镇物业管理等职责。负责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牵头负责辖区范围内违建整治工作;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负责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定期巡查场镇清洁卫生情况;负责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负责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民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宣传各类惠民惠农政策等职责。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武装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负责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负责公共应急处置救灾救援等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依法行政管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十一)农业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街39,联系电话:023-48250495。

(十二)文化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宣传、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等方面服务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承担网络舆情的管控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旅游市场;承担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角社区正街159号,联系电话:023-48256865。

(十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职责: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石角社区江北路13号附15号,023-48250716。

(十四)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主要负责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优抚、节日及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街39,联系电话:023-48349043。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六)建设环保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公路、水利、环保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工作;承担场镇市政、环卫工作;承担场镇相关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街39,联系电话:023-48250012。

(十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职责:承担全镇农业产业发展、统筹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镇乡村旅游发展等工作;协助产业扶贫工作。办公地址: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街39号,联系电话:023-48469190。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新街39

(二)邮政编码:401426

(三)办公电话:023-48250013,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250001,政务公开:023-48250013,监督投诉:023-48250075。

(四)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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