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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A8361X9/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通惠街道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6 [ 发布日期 ] 2024-01-16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

一、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新兴社区登瀛大道5号

(二)邮政编码:401420

(三)办公电话:023—48882700,节假日值班电话:023—48882700,政务公开:023—48882700,监督投诉:023—48882757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区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搞好辖区内村(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社区)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抓好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村(社区)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四)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村(社区)服务和村(社区)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区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七)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八)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十)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十一)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的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单位领导及分工


江光伟(党工委书记):主持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牵头党建统领板块工作



温  宏 (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牵头经济生态板块工作


李成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牵头公共服务板块工作,分管社区物业管理(业委会),抽调到二桥指挥部。


王启彬  (党工委副书记): 牵头平安法治板块工作、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分管财政、审计、农村财务管理社区财务管理工作、征地拆迁、招商引资、招投标管理,负责联系挂钩部门工作。


黎  春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法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邪教、信访、调解、禁毒铲毒、铁路护路司法、依法行政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综合监管、消防、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系通惠派出所、通惠司法所。


江应莉(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分管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宣传、网信、文化、体育、精神文明、社会科学、广播电视、旅游、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统战、民族、宗教、侨台、商会机关后勤、档案管理、史志、机要保密联系教育工作、政协工作联系文龙学区及辖区各学校。


罗力凡  (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城管执法(含城区拆违治违)、市政环卫、食品药品安全联系通惠食药监所。


余  波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分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水利(含河长制)、防汛抗旱、林业(林长制)、森林防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及执法、畜牧兽医、气象、烟草人民武装。


朱  松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地灾防治、设施农用地审批管理及执法、村镇建设(含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保、人防廉租住房保障投资项目储备管理交通发展及公路建设


杨  莉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兼) ):分管组织、人事、编制、民调、考核工作、村(社区)干部管理和阵地建设、机关党建文秘信息青年、妇女、退休干部管理、关工委工会(含机关工会)统计、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发展、金融工业企业、商贸、电力、通讯、天然气、科技创新、科协协助人大工委主任分管人大工委工作。


陈  松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便民服务工作城乡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计生、卫生、疫情防控、爱卫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联系辖区各医疗单位


李  科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兼区监委派出监察一室副主任)):主持纪工委全面工作


四、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政协、武装、审批服务管理等职责。承担档案、机要保密工作;督促检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各项决议和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务咨询、政务代办服务的办理;承担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日常事务、后勤工作。

(二)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建、纪检、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等工作。承担民意调查、村(社区)考核具体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和奖惩工作;管理离退休干部、村(社区)干部;做好调研、信息、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

(三)人大工委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开展各项活动;联系人大代表,负责征求、收集、整理、答复人大代表对街道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相关综合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区人大来文来函的联络、办理;负责人大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宣传贯彻农业、工贸、农村经营管理及其法律法规;指导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业务培训;承担科技推广与普及工作。

(五)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发展等职责。指导实施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政策;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承担重点地区整治、铁路护路、视频监控等工作;承担禁毒、禁种铲毒工作;承担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七)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承担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违建整治工作;承担建筑施工安全、房屋安全、地灾防治工作;服务辖区内重点项目建设;承担辖区内廉租住房的申报受理工作;承担辖区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

(八)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区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政策,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承担公共应急事件、救灾抢险、车辆、船舶、矿山等方面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筹运行。

(十一)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协助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业主的关系;负责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监督业主大会筹备组开展工作,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承担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备案相关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辖区内物业服务纠纷投诉受理;负责指导社区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助监管物业专项资金额使用。

(十二)农业服务中心。承担农机、农产品质量、农村清洁能源(沼气、太阳能)、渔业船舶、林业、水利、防汛抗旱、水产、畜牧兽医、气象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重大技术推广、信息服务、资源环境保护、灾害防治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扶贫开发、乡村振兴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惠农资金补贴工作。

(十三)文化服务中心。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培训等方面服务工作。开展文化宣传、交流、文艺活动组织实施;承担农家书屋(图书室)及协助农体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协助监督管理辖区文化市场。

(十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城乡医保、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村劳务综合开发、管理工作;承担城乡医保、城乡养老的参保筹资工作;协助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劳动争议调解等劳动权益保障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

(十五)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

(十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十七)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城区市政、环卫方面管理服务工作和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定期巡查城区背街小巷的清洁卫生情况;管理维护城市相关基础设施;协助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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