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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09465630W/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永新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3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汇总)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下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下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永新镇人民政府(本级)、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环保服务中心、旅游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448.83万元,支出总计5,448.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02.19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同时民政资金如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不再由乡镇列支,支出收入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242.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86.4万元,下降25.63%,主要原因是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同时民政资金如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不再由乡镇列支,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42.0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6.79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448.8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702.19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同时民政资金如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不再由乡镇列支,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870.24万元,占52.7%;项目支出2,578.59万元,占47.3%。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48.8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702.19万元,下降33.1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同时民政资金如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不再由乡镇列支,收支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9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77.13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7.48万元,下降14.3%。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调剂,同时部分项目实施时间较长,未达到完全支付条件结转到下年度。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6.7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99.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2.72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本年度项目较上年减少,同时民政资金如农村低保、城镇低保等不再由乡镇列支,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0.69万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预算调整调剂,同时部分项目未完全支付结转到下年度。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7.68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7.64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森林防火、抗旱保水、疫情防控等工作任务繁重,为保障社会稳定、机关正常运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7.8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6.76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2022年从严控制支出,减少了文化传媒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91.98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4.36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2022年进行了人员工资清算,追加离退休人员相应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75.60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1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2022年防疫工作任务繁重,相关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59.87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4.73万元,下降47.5%,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支出,减少清洁服务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315.62万元,占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90万元,下降15.3%,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支出,减少了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13.76万元,占3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2.61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实施时间较长,未达到全部支付条件,相应支出减少。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1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9)住房保障支出155.5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2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2022年进行了人员工资清算,追加相关人员经费。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4.8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2年防灾救灾任务繁重,相关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94万元,下降7.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职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保、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1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1.08万元,下降21.3%,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用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三公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资金,增加了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本年支出14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2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农村旧房整治提升补助资金,增加了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5万元,下降3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3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下村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5万元,下降41.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万元,下降35%,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公务接待费12.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0万元,下降29.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8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386批次1,8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8.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33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相关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5万元,增长599.4%,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培训项目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1.9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32万元,下降55.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各项机关运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7.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如场镇保洁、垃圾收运等公共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2项,涉及资金5451.99万元。

  1. 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11000022P000067

自评总分:

71.30



项目主管部门:

410-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李俞庆

联系电话:

13996338615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9,405,373.77

65,555,545.58

54,519,885.15




其中:财政拨款

59,405,373.77

65,555,545.58

54,519,885.15

83

10.00

8.3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我镇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实施市“一区两群”、区“一点三区一地”决策部署,以八大产业基地为抓手,深入推进两大文农旅融合发展示范带进程,将永新建设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綦江城郊休闲特色镇。


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信访事项及时处理率

%

90

100

0

100

15

15




“三公”经费支出增长率

%

0

0

0

100

10

10




财政税收增长率

%

10

0.1

99

0

15

0


受疫情影响,我镇2022年税收增长较少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

%

5

3.3

34

0

15

0


受疫情等影响,我镇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较少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

5

9.1

0

100

10

10


我镇2022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较好


可持续发展能力

%

90

99

0

100

15

15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9

0

100

10

10




资金支付及时率

%

90

100

0

100

10

10




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永新镇森林防火资金

项目编码:

50011022T000002672646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410-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

财政归口处室:

012-基层财政科

部门联系人:

张煜

联系电话:

48460929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0.00

50,000.00

50,000.00

100

10.00

10.0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了森林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用于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保障了森林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市财政局建议

购置防火工具数量

200

200

0

100

20

20




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定性

1

0

100

30

30




保障了巡山护林员务工


定性

1

0

100

10

10




保护了生态


定性

1

0

100

20

20




群众满意度

%

100

100

0

100

10

10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綦江区永新镇人民政府财政办公室 , 023-484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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