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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411J/2021-0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职能职责

负责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局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涉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文件要求,开展水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河道、水环境等水利违法案件;负责水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及备案、法律文书文件合法性审核等工作;负责区级水利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协助相关科室规费的催收和依法追缴各类涉水行政规费。

  1. 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0.9万元,支出总计11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万元,下降3.8%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9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10.5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66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0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6.88万元,占88.6%;项目支出12.46万元,占1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资金拨付进度较快。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0.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37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及追加社保费用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7万元,减少2.7%。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9万元,下降86.1%,主要原因是资金拨付进度较快。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72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9.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增长。

2)卫生健康支出3.25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3)农林水支出91.38万元,占8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指标增加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增长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调标增资以及增加的其他费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7.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9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2、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3、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4、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202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万元,下降15.4%,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61万元,主要用于到市内各上级单位因公出行、区内水利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费用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有所增加较上年支出数下降0.74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费用下降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离退休人员活动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00%,原因同上。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6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5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3.77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差旅费、其它交通费、邮电费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上年决算数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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