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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K36131411J/2021-001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重庆市綦江区河道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綦江区河道事务中心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负责河库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协助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未设置下属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2.83万元,支出总计52.8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万元、下降 18.5%,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合计减少14.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2.1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减少10.3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1.62万元,增减相抵减少11.98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下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4.26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下降。其中:基本支出43.89万元,占86.3%;项目支出6.98万元,占1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运转性办公经费年末未支付金额1.9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8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8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26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1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预算,运转性办公经费未完成支付 。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45.3%,主要原因是运转性办公经费年末未支付金额1.96万元。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9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下降1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预算。

(2)卫生健康支出1.49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0万元,下降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预算。

(3)农林水支出42.82万元,占84.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预算,运转性办公经费未完成支付。

(4)住房保障支出2.17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调整预算,以前年度指标完成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3万元,下降2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2、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3、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4、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9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6万元,下降80.0%,主要原因是同上。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8.4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年初预算未安排会议费,与上年一致。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未安排培训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只有一个运转性项目,未对此运转性项目进行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6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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