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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502424F/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招商投资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3

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利用内资和投资促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区外资招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投资促进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招商投资促进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宣传全区招商投资环境,推介全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负责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负责统筹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招商项目。负责构建招商引资工作网络体系,负责对接市招商投资促进考核工作,统筹督促各部门(单位)完成市和区招商投资促进考核指标任务;协调指导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负责起草制定全区招商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督办重大招商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招商重大问题。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由三个内设科室组成,分别是:综合效能科、招商合作科、投资促进科;行政编制共9名,设书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职数3名。行政单位设下属事业单位1个(即:重庆市綦江区招商投资服务中心),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8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下降61.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8.9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下降9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8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814.57万元,教育支出预算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下降57.2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75.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8.05万元,比2022减少5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55万元,比2022增加38.9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员的基础绩效等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542.5万元,比2022减少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商贸事务管理中的行政运行项目经费减少95.2万元,主要用于补充机关运行等费用。

2、綦江区招商投资促进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48万元,与2022年比较少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比2022年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48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车辆运行费用,节约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中招商引资专项经费一项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9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长果联系方式:电话:023-488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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