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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532R/2022-00269 [ 发文字号 ] 綦汛指〔2022〕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9-04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干旱Ⅳ级预警和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干旱Ⅲ级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2022815日市政府高温抗旱视频会商调度会议精神,经会商研判,并报区政府领导同意,我区决定于20228151830分将干旱Ⅳ级预警和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干旱Ⅲ级预警和Ⅲ级应急响应。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应急调度。在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区领导将每日调度重点单位,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要主动收集、核实旱情,及时将有关抗旱工作情况报告区防办(联系人:赵雪茹,联系电话:023-61271229)和区级对应部门,及时掌握全区抗旱工作动态,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区农业农村委、水利、应急、林业、气象等相关单位要组成抗旱指导工作组,深入重点街镇指导开展高温抗旱工作,及时会商研判,精准施策,确保灾情降到最低,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全区抗旱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各类抗旱应急物资保障。区财政局要根据指挥部要求及时落实抗旱应急资金,各街镇要主动作为,自筹资金,备足抗旱救灾物资,全力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区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立即清点抗旱装备设施,按照指挥部统筹安排,做好应急送水的准备。区应急局要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的督查,统筹好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及时支援受灾街镇做好抗旱救灾工作。其他防指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抗旱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8151830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8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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