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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日期:2023-12-05

1.经綦江区教委审批,办园证照齐全;符合綦江区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幼儿园结构调整需要;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办园行为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反财务财政政策、规章行为,办园行为规范;办园条件和质量达到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年检合格,无“大班额”“小学化”现象;参照国家《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要求配备保教人员,师幼比合理,符合任职资格条件;按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工资待遇,并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收费行为规范,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2倍,并与区教委书面约定;

2.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得有赢利性收入,财务状况良好。

咨询电话:023-8588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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