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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私挖滥采乌木?

日期:2024-02-26

   乌木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属国家,是国家财产,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因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乌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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