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政策问答库

如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

日期:2023-03-24

在市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采取“三个明确”的方式,精准加强项目管理。一是明确政府投资项目三年建议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时间为每年9月底前,区发展改革委纳入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规划的项目原则上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二是明确规资、生态环境等部门必须对列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环境准入等建设条件进行核实,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核实结果报送相关部门。三是明确估算总投资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需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确需实施的项目,由项目单位送发改、财政提出审查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方可实施。四是保留了2017年綦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估算200万以下项目的实施路径。估算投资50万元—200万元的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送区财政部门初审资金来源,报请分管区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实施。估算投资不足50万元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送区财政部门初审资金来源后,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