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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

日期:2021-10-15

《綦江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已经綦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在《綦江区电子政务内网》和《綦江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告。现公告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一点三区一地建设,以科技创新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全区经济平衡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 —预算收支较好完成。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5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区级203,0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7%;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9,5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区级247,06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5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6,4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其中区级687,5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政府性基金支出279,83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其中区级269,8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万元。

— —筹措资金保障财政支出。通过挖潜增效各种措施,完成本级收入48.46亿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53.94亿元,增长19.22%;争取并获批新增债券资金18.5亿元,安排34个重大基建及民生项目,撬动有效投资;保障了全区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

— —民生等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加大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教育、社会保障及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农林水等支出49.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1.98%,民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 —财政管理改革更为深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制定过紧日子十二条举措和确保公共财政平稳运行方案。年初预算审减9个单位非急需和非刚性项目支出0.57亿元,执行中压减一般性支出0.36亿元,调整腾退财力空间,集中财力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成效较好。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创新整改方式方法,将审计查出问题分类管理、加大问题整改指导力度,层层压实各部门整改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与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紧密结合,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6个方面102376个问题,已整改258个,整改率68%,相关部门和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1462.97万元、追缴财政资金1.46亿元、建立完善制度23个。其余问题正在整改,区政府将切实采取措施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区政府将在明年3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区财政局等部门积极推进财政改革,不断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征管还不到位。截至2020年末,应收未收重庆旭发置业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已到期土地出让价款2.18亿元和23个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1.76亿元。

(二)债券资金使用不及时。截至20214月,区水利局等4个单位5个项目专项债券资金,因进度缓慢未使用2.72亿元。

(三)预算编制和执行还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软件运行维护服务费等项目资金622.3万元。二是转移支付分配不及时,涉及教育转移支付等8513.52万元。三是困难群众救助等6项相关支出2.08亿元未按市财政要求未纳入工资专户管理。

(四)财政资金管理和统筹使用还不够规范。一是2020年,区交通局挪用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市级补助资金550万元用于日常经费开支。二是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3个单位实施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由于项目未及时启动或工程进度滞后等原因,中央资金7201.9万元结存超过两年。三是祥虎齿轮等4家企业不符合补助条件获得工业企业升规培育补助40万元。四是截至2020年末,对结转2年及以上资金、结余存量资金共计1.46亿元统筹不及时。五是对区交通局保留的基本户和农村公路建设贷款账户清理不彻底。

(五)财政决算草案编报不规范。2020年,为实现预算平衡,财政年终决算少列报支出17.82亿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全市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对6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审计分析,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现场重点审计22个单位、延伸调查42个单位。从审计情况看,各预算单位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编报不够完整准确,涉及区供销合作社等5个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169.69万元,区教委代编教育系统项目资金8879万元未细化到学校。

(二)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一是执行收费政策不严格,区中医院等2个单位对药品超标准或加价收费49.01万元,安稳镇自制票据6年收取群众摆摊清洁卫生费60.73万元。二是丁山镇等5个单位涉及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4791.39万元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规定。三是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奖励等不彻底,涉及区结防所等6个单位38.31万元。四是丁山镇等5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等政策违规报销费用2.75万元。五是区文化馆违规租车2年发生费用18.33万元。六是区住房城乡建委执行配套费政策不严格,违规少征九龙商业中心项目城市建设配套费38.95万元。

(三)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全区污水处理费和城镇垃圾处置费征缴机制不健全,对应征、未征底数不明,家底不清,部分未收取。二是区交通局等5个单位对账户资金利息、社区用房折价款等4项资金应纳入预算管理,应缴财政而未缴49.62万元。三201912月,古南街道在工会资金有结余情况下申请划拨预算资金70万元到工会闲置。四是区教委等3个单位对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不规范,应由代管资金支付而申请预算资金支付导致代管资金结余326.83万元。五是南州小学等3个单位未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3.96万元,由预算经费承担。六是营盘山小学等4所学校对零星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七是丁山等2个镇未严格执行以票控税规定,支付工程款996.70万元未取得合规票据。八是10个街镇124个村(居)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注销,2019年前有财政资金等直接转到村居账户1.30亿元。九是区结防所等8个单位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主要涉及往来款长期未清理、代收款未入账核算、会计业务核算不准确等,影响部门决算编报质量。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还不到位。一是2019年区城管局蓝屋顶整治资金支出1468.57万元,按方案应收违章搭建罚没款4000万元,实收119万元。二是区住房城乡建委等2单位涉及的老旧小区改造等2项专项资金4286.48万元未及时安排使用,未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三是2018年以来区交通局下属畅达公司融资取得的项目资金月均余额2.20亿元,以活期存放,未发挥融资资金使用效益。

(五)部门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相关部门未严格按照上位法规政策执行审批和监管,如区城管局对户外广告位的审批监管和对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的监管不到位。二是个别单位未严格执行区政府或主管部门决策部署,如綦江中学未按区政府要求制定课后服务指导工作管理制度,也未执行区教委关于中学课后服务不超过4课时的规定,同时违规设立课后服务补贴名目。

三、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全区认真执行社保政策,积极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平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超标准收费18.09万元。二是区中医院等3家医院多计诊疗业务量,涉及收费0.26万元,造成医保基金多支付0.24万元。三是区中医院违规线下采购药品14.87万元。四是区医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少收利息51.72万元。五是部门间数据不共享,报销审核手段有限,抽查发现个别居民利用已故家属医保卡继续诊疗,涉嫌骗取基金1.47万元。

   (二)普通干线公路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8年至2019年,全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28364.50公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27亿元,为改善全区交通环境和促进全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有10个建设项目因征地拆迁、地理位置受限等原因工程进度滞后,导致资金3亿多元使用不及时。二是4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监理、设计单位履约金、担保金或质保金21.59万元。三是对个别建设项目前期设计环节论证不充分,存在重复设计问题,如通惠至隆盛段改造工程。四是虚列支出将普通干线公路专项资金2000万元从专户转到区交通局一般账户混用。

(三)市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19年全区安排市政项目资金1.62亿元,实施市政项目113个,解决了城区老百姓关心的公益设施建设,提升了城市品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区日常绿化等2个市政项目650万元预算编制资料不完整编制依据不充分。二是对市政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市政项目建设、管理、维护、验收等机制不健全,存在把关不够严格现象,如工程计量不准,涉及多付工程价款0.57万元。三是负责经营城区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的天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在协议中约定100万元运营保函和100万元移交保函事项,也未向区政府提供经银行担保认可的经营期间运营履约保函100万元。

(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审计抽查了14个镇27个村脱贫攻坚资金5226万元,涉及106个项目,入户调查农户43户。各部门聚焦重点,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政策和项目落地,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较好地助推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产业扶持方面,主要表现在项目效益和利益联结方面还不够好,如三角镇中坝村投入 43.14万元的450亩脆红李项目基本无收益;隆盛镇振兴村投资入股泡菜储藏项目30.98万元,15年固定分红仅为2.25万元,分红率低。二是就业扶贫方面由于宣传不到位,2019年无贫困户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三是扶贫资金监管方面,石壕镇高山村虚报公益岗位人员套取资金2.53万元;赶水等2个镇3个村项目资金结余28.86万元。四是项目实施方面,截至202010月,9个产业项目未实施,收回资金269万元调整用于其他项目;东溪等3个镇2019年实施的饮水工程管道埋设达不到设计要求,存在质量问题。五是风险防范方面,永城镇永和村等3个村财政补助资金120万元入股民营企业,没有对入股资金风险防范进行约定,也无具体风险防范措施,分红条款不严谨,没有按期分红。

(五)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审计情况。2019年安排12个村16个项目600万元。打通镇大罗村度假客栈等6个项目2020年实现了集体经营收入,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好了头、起好了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镇村两级重视程度还不够,存在个别街镇对发展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指导力度不够,如对村实施方案的确定和相关协议的签订把关不够严谨。二是经营管理人才匮乏,目前主要靠村干部经营管理,但懂政策、会经营的干部较少。三是个别项目选择不够精准,存在无法实施的现象,201912个村16个项目中仅有3个项目是利用原有资源进行挖掘开发,个别项目无法实施,如篆塘镇珠滩村将50万元作为劳务公司启动资金闲置。四是个别项目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健全,存在经营风险,主要体现在入股分红、合同条款歧义、劳务公司运作、土地流转、社会保障、经营管理等方面。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18年至2020年,安排固体污染防治资金1.25亿元,实现全区21个街312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处置全覆盖。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政策执行与综合管理方面,存在部门间信息通报和资料共享协作机制不健全,全区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建筑、生活垃圾等产生量和综合利用情况底数不清和数据不完整。二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管方面,存在对固体废物监管不到位,如东部新城管委会因拆迁遗留的3023个废旧轮胎长期堆放不清除。三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管方面,存在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20家医疗机构产生化学性废物,17家医疗机构产生药物性废物,32台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在贮存、运输、处置等方面监管不到位。四是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监管方面,近3年存在224个施工许可项目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重庆蟠龙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临时弃土场用地未按规定报告土损、土地复垦情况;同时,抽查发现文龙街道新心医院旁等4处建筑物拆除垃圾乱堆乱放;全区建筑装修垃圾临时消纳场管理不规范。五是新盛生活垃圾处置场渗滤液处置设施长期超负荷运转。

(七)住房和城乡建委系统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对全区建设行政审批改革的推进和落实、建设行业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区住房城乡建委推进落实改革制度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建设行业监督管理方面,存在从事工程质安监管人员力量不足,人均监督面积超规定;抽查发现有綦江客运中心等3个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与报送管理制度不健全,上报价格信息无证据支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不规范,应收未收4个项目436.51万元,违规减免16个项目3719.62万元,应退未退15个项目本金276.02万元、22个项目利息1.79万元。二是房地产行业监管调控方面,存在监管信息化程度低、信息不对称,对部分开发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首付款的监管不到位,涉及5个项目少监管6.16亿元,14个项目申请使用不合规6.48亿元。三是特色小城镇建设等3个专项资金因项目工程进度缓慢,6254.41万元未及时使用。四是行政执法管理方面,存在行政执法管理不规范,抽查的50个案件查处情况,存在对同一类违法事项处理处罚适用法规不一致,处罚标准不一致。

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和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落实等国家和地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区财政局等部门采取系列措施,制定资金具体落实方案,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资金分配、下达、使用,健全直达资金监管制度,较好地落实了直接惠企利民的重大决策部署。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二次分配与实际需求还不够合理,涉及农村危房改造等5项补助5660.5万元。二是疾控中心迁建等5个项目因建设进展缓慢涉及的抗疫特别国债或专项债2.12亿元使用不及时。三是綦江储备粮有限公司违规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287.95万元用于差旅费及职工薪酬等。四是直达资金拨付不够规范,涉及永新卫生院门诊部建设等2项资金258.5万元,通过单位账后再拨付到项目单位。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落实审计情况。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近2年安排资金219万元培养1450人乡村振兴带头人,较好落实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培训对象审核把关不够严格,有58人不符合培训对象。二是培训经费管理的监管机制不健全,如对职教中心等3家培训机构挤占专项经费37.92万元监管不到位。三是培训计划安排还不够合理,如2019年培训任务次年才完成,资金134万元闲置近1年。

(三)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全区结合禁捕退捕政策制定了针对性实施方案和6个专项方案,筹集资金908.40万元,拆解销毁64艘渔船,安置渔民80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执行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有偏差,如对渔民已领取养老待遇和累计缴费年满15年的,养老保险补助费一次性支付给渔民不符合政策要求;3名退捕渔民领取养老保险补贴10.50万元后未续保,9名退捕渔民未按每年3000元补助标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二是对三无船舶专项整治还不到位,还有33三无船舶未完善自用船转用登记手续或未拆解。三是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推进护渔巡护执勤站建设及巡护人员配备不够到位,未对重点渔业水域部署巡逻、监控设备。四是禁捕退捕资金15.52万元使用不及时。

(四)学前教育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19年底,全区幼儿园165所(其中公办100所),近3年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年均投入8258万元,加大幼儿园软硬件建设力度,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幼儿园资源配置不均衡,如优质幼儿园主要集中在城区,城区幼儿园数量规模不足,学位资源紧张,但镇村约20所幼儿园存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二是幼儿园规划与建设方案还不够完善,综合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城镇化建设等因素还不够。三是幼儿园规范管理还不到位,如綦城雅筑七彩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伙食费管理不规范,古南文化艺术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收费不规范。四是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实地抽查督导和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治理监管还不到位。五是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存在61所幼儿园133名教师未持证上岗,86所幼儿园323名保育员未持证上岗,部分幼儿园存在师资配备不齐。

(五)其他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中小企业补助政策落实等进行了抽查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经济信息委审核把关不严,重庆天力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中小企业补助10万元。二是永新镇清偿2016年中心镇项目建设工程款123万元不及时。三是违规审批缓缴城市建设配套费638.34万元。

五、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中央和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按照市审计局工作部署,对中央预算内投资、市级统筹资金涉及的綦江中学迁建等4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各部门为切实抓好项目实施,积极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和协调工作机制,各业主单位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总体上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因前期工作统筹推进慢等原因,疾控中心迁建等5个项目建设进度总体滞后,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二是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綦江中学迁建等2个工程涉及的部分附属工程在设计变更未完成的情况下实施建设,或未办理投资概算审批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綦江中学迁建工程地质勘察工程应招标未招标。三是城投公司未及时收取綦江中学迁建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履约保证金3490.55万元。

(二)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及建设管理审计情况。对通惠互通立交等8个工程项目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造价控制不严,8个项目送审额7.44亿元,因工程量计量不实等多计工程价款0.63亿元,投资核减率为8.5%。二是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对现场签证审核把关不严,如环城大道登瀛段现场签证错误,虚增造价46.35万元,同时对绿化工程签证混淆不清。三是合同签订不严谨,个别工程合同重要条款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造成结算纠纷,如东部新城临时待货停车场工程对变更或新增项目结算原则,合同前后条款约定不一致,且合同条款与招标条款的约定也不一致。四是超概超合同未履行审批手续,如职教中心扩建工程超合同价582万元占比12%未审批。五是项目业主单位管理不到位,如城投公司在发布招标清单前,审核工作不细致,环城大道登瀛段招标清单多计措施费84.12万元;职教中心超付美心门价差款6.35万元;渝南公司铝产业园改扩建项目改变灌木密度设计增加造价14.28万元。

六、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企业、行政事业和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的2户区属国有企业,2019年底账面资产总额107.32亿元、负债总额42.1亿元,2户企业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取得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南州旅投公司未健全资产租赁经营监管制度,22处资产出租未公开招标,10处资产(项目)租金未及时追缴293.1万元;保安公司资产账实不符。二是保安公司2名负责人超过核定薪酬总额发薪酬5.15万元,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报销烟、土特产等0.58万元。三是南州旅投公司对下属公司项目涉及的材料、成本、合同、内控监管还不到位。四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主要涉及公司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辅助账不健全,核算不规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22个部门单位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南州小学等5个单位没有定期对资产清查、盘点,记账不及时,资产账实不符,涉及433.82万元。二是横山镇等2个单位资产处置未审批或处置不及时,资产出租未收取租金1.08万元。三是区公路事务中心等2个单位的拆迁还房或棚改回购房121204.22平方米闲置。四是2014年区城管局未及时解除2家公司临时占道停车位经营权,2016年对欠缴停车位经营权租金诉讼举证重视不够败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1026.62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对丁山等3个镇8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结果表明,各镇高度重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工作机制,较好地履行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还不够到位,安稳等2个镇一库一策方案编制质量不高,饮用水源地管理不到位,巡河(库)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丁山镇对土地流转管理不规范。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不够到位,横山等3个镇86家企业(个人)未经审批非法占土地或林地952亩;安稳镇禾鑫建材石灰石开采项目临时用地35.88亩期满未复垦;3个镇对个别地方污水直排的监管不到位;3个镇对10家养殖场排污监管不到位;安稳等2个镇对辖区内重点监控企业的日常巡查监管不到位。三是3个镇未完成退耕还林目标任务3285.6亩。四是丁山镇环湖污水收集工程建设进度滞后未按时完工运行,安稳镇挤占退耕还林资金2.48万元,丁山湖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垂钓基地不符合环保要求,终止实施造成资金损失浪费7万元。五是安稳镇对检察建议提出的大堰村煤矸石堆场的违法行为未督促整改到位。

七、审计移送问题线索情况

20207月至20216月,审计移送问题线索27件,其中:移送区纪委监委机关4件、司法机关4件、主管部门19件。移送的问题线索主要情形为:一是对公共资源和公共资金管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主要是应招标未招标、非税征管不规范、以票控税不严格导致税收流失等。二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是超标准发放薪酬、套取资金或违规接待。三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污染破坏环境问题,主要是违规占地、堆放危险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等。四是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主要是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等。目前,对移送的问题线索,已办结9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批评教育3人、诫勉1人,追缴税款56万元,其余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八、审计建议

(一)完善资源配置,着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一是落实好财政资金直达分配、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好直接惠企利民作用。二是优化资金资源配置,加大财政统筹保障力度。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科研投入效益,提升政府基金引导功能,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深入推进一点三区一地建设,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收支管控,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好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严格预算管理、优化预算安排。二是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对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虚增业绩、铺张浪费等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开支,统筹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二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强化项目库建设,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从源头上控制项目资金结余沉淀。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清理隐性财政赤字,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四)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二是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和耕地保护的执法检查,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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