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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健康监测事项

日期:2022-07-08

居家健康监测事项


    (一)适用对象。

    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人员及经专业人员评估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二)场所要求。
    1.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
    2.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
    3.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1)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村(社区)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需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

    (4)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
    2)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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