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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2-01-20


《重庆市綦江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结合实际,《重庆市綦江区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印发。为便于理解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现作如下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70号)精神,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社(指以重庆农商行綦江支行为重点的金融机构)“三社”融合发展,提升“三社”为农服务能力,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该政策措施。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依据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该政策措施主要从4个方面的10项具体工作举措进行了任务分解,全面部署了在全区范围深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任务,并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

三、政策的核心举措

(一)改造建设基层供销社。各街镇要按照有资产、有能人、有产业、有制度的“四有”标准,利用街镇国有资产支持基层供销社建设为农服务阵地,搭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支持基层供销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建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技术培训、电商快递、储运配送、农村金融等服务,打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

(三)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引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同类产业和产业链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联合社,与供销社基层组织建立产销合作关系,条件具备的建立股份合作关系。

(四)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将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成兼具公益性和经营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财务代理、政务事务、商务业务、合作金融等综合服务的载体。

(五)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支持供销社构建以社有企业为骨干、基层供销社为载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智慧农业服务,推广“龙头企业+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服务模式。

(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支持供销社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网络,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稳定产销合作关系,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在仓储(冷藏)、运输、配送、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等方面的农产品流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菜坝网等农村电商综合平台作用,推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联合合作,发展订单农业,打通农业产业链条。支持供销社参与全区“菜篮子”工程,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七)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重庆农商行綦江支行等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规模、创新“三社”融合发展专属金融产品,简化信贷流程,放宽不良信贷容忍度,优化内部目标管理考核和激励机制。支持供销社、重庆农商行綦江支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探索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的有效机制。鼓励和支持重庆农商行綦江支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服务。

(八)构建联结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推广“基层供销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村社共建”模式,引导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共建产业联合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支持重庆农商行綦江支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两权”和村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的方式方法。鼓励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农商行街镇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在基层供销社兼职,兼职不兼薪。支持村“两委”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在供销社基层组织任职、入股,并享受股权收益和业务奖励。

(九)统筹用好财政涉农支持政策。统筹使用贴息、贴费、担保、以奖代补、专项债等涉农财政资金政策,支持“三社”融合发展,加强“三社”融合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将“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涉农贴息补助政策范围,加大信贷贴息补助力度。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需求和信贷规模,落实风险补偿资金并逐年增大规模,适当降低风险补偿资金获得门槛。

(十)加大工作统筹力度。区供销合作社要会同涉农等部门,推进“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纳入乡村振兴统筹安排,结合当前“三社”融合发展短板弱项,制定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强化对各镇“三社”融合发展工作的指导督促,每年对全区“三社”融合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社”融合发展:是指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信用社(指以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为重点的金融机构)“三社”在组织形态、生产经营、利益联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科学有效融合。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重点,以健全组织体系为抓手,以联合与合作为纽带,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把生产、流通、信用三大要素融合起来,把政府、企业、农民三方面的作用统筹起来,全面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二)“星级社”:是指在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对综合服务能力较好和达到星级社建设标准的星级社(可分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三个等级)。

(三)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是指区供销联社下设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经营主体开展财务代账、代办等服务的一个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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