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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107 [ 发文字号 ] 綦江府办〔2023〕20号
[ 主题分类 ] 土地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4-19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度全区耕地恢复任务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级专班相关责任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全市耕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及工作部署,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耕地保护任务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度全区耕地恢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全面完成2023年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今年拟按批次下达耕地恢复任务其后再按上级安排考虑后续补足任务第一批次各街镇(园城)2022不合法合规流出占全区总量的比例分摊后向上下达任务(详见附件),共计6400亩(净耕地)。恢复地块由街镇从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图斑中自行选择也可选择非恢复属性图斑且符合耕地进出平衡要求的地块。   

、工作要求

(一)各街镇(园城)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耕保专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


耕地恢复工作的领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2022年耕地恢复补足任务未完成的街镇,要加强未入库图斑农作物状态管护,加快入库进度,确保5月底完成市级审核入库。同时加强恢复地块的后续监管,严禁撂荒回流。

(三)结合2022年耕地恢复补足任务经验和教训制定耕地恢复补充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参考下发的恢复图斑,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有计划有安排的选择适宜地块进行耕地恢复补原则上于20234月底之前完成土地翻耕5月底之前完成农作物种植,10月底之前完成市级举证入库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通报机制,并纳入“赛马”比拼各街镇(园城)务必提高翻耕质量,强化科学种植,确保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入库一个。

坚持系统观念、稳中求进,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到耕地保护工作始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稳妥有序推进工作,把好社会风险,不搞一刀切

加强日常动态巡查监管,严格管控耕地不合法合规流出,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制度。

六)明确责任分工,做实做细耕地保护工作按照“谁流出谁负责”原则,区级相关部门务必积极配合耕地恢复任务,鼓励街镇完成耕地恢复任务。区纪委监委加强政治监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加强耕地恢复任务统筹调度,区农业农村委加强农作物种植指导,区林业局加强恢复地块与林地管理数据冲突指导,各司其职,共同做好耕地恢复工作。

:綦江区2023各街镇(园城)耕地恢复任务明细表

(第一批次)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綦江区2023年各街镇(园城)耕地恢复任务明细表

(第一批次)

序号

镇街(园城)

各街镇恢复耕地面积任务(亩)

1

安稳镇

100

2

永城镇

100

3

石壕镇

100

4

丁山镇

100

5

打通镇

100

6

扶欢镇

200

7

隆盛镇

200

8

新盛街道

200

9

文龙街道

300

10

三江街道

200

11

石角镇

300

12

郭扶镇

200

13

篆塘镇

200

14

赶水镇

400

15

通惠街道

200

16

中峰镇

400

17

横山镇

400

18

永新镇

500

19

古南街道

600

20

三角镇

800

21

东溪镇

700

22

新城建设管委会

100

23

总计

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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