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27398230135/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綦江府〔2024〕5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

因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决定对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并收回被征收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征收共涉及被征收人1240户(其中:住宅726户,非住宅514户),建筑面积124605平方米(其中:住宅75990平方米,非住宅48615平方米),具体征收范围详见附件。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房屋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下北街、下关王、文昌宫片区防洪达标工程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红线图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