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三落实”抓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区医保局“三落实”抓好药品带量采购工作
一、落实任务,试点扩围。明确27家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同时积极动员民营医药机构参加。结合用药实际,约定采购任务量,打表推进促完成,做到中选药品有需必采、应采尽采、优先使用。截至8月,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第一批续标、第二批完成率达190%、114%。
二、落实制度,预付减负。实施医保预付金制度,划拨采购总金额的50%作为医保预付金,并督促医疗机构验货后30日内支付货款,减轻医疗机构、药品企业、配送公司三方的资金周转压力,降低交易成本。
三、落实责任,保价稳供。强监管,启动药品价格监测,做好数据分析、预警,确保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零加成。重协调,组织27家医疗机构、16家配送公司召开座谈会,协调解决配送中的实际问题,确保集采药品质优量足,切实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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