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履职依据
>
本机关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5-00082
- [ 发文字号 ]
- 綦农委〔2025〕5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5-05-19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申报綦江区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区渔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14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5〕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5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坚持“公开申报、独立评审、竞争立项”原则。凡申报2025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大户自筹资金应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同一项目实施主体针对同一项目也不得多头、重复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各街镇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
二、重点支持
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注重生态化、景观化、休闲化功能发挥,建设固定性尾水治理设施,尾水治理面积不低于总面积4%,每年2次以上尾水治理达标率100%的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基地建设。
三、受理方式
(一)报送方式及时限。各项目业主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各项目应具备的资质材料等)纸质件一式五份及电子档1套于2025年5月20日前报送至所辖镇街道业务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各乡镇2025年5月22日将推荐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区畜牧兽医水产站刘昊,联系电话:85880918。
(二)装订要求。为便于按行业分类和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四、其他事项
(一)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二)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三)《2025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2025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25年度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承诺书
4.綦江区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自查验收表
重庆市綦江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5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