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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612D/2025-00126
  • [ 发文字号 ]
  • 綦乡振〔20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9-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9-09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渝委农办〔2021〕31号)要求,现将《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綦乡振〔2025〕5号)公示如下:监督举报电话:023-85880679,023-48655444,12345。


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南州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工作要求,本次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4775万元,主要用于2025年綦江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严格规范资金用途。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綦江财发2022123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意见>的通知》(綦委农办202133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驻村工作队所在村,驻村第一书记在本村实施的项目验收单上签字,并监督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情况。

二、保质保量推进项目建设。目实施单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确保形象进度质量达标,投资进度真实有效,支付进度规范及时。倒排工期计划确保资金支付10月底达到85%12达到100%,未达到要求将调度通报;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创新监管制度,依据风险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合法合规落实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廉政合同,按规定组织好项目的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审计评估等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安全检查,并作好相关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安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渝委农办〔20213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工作不力、达不到整改效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手软。对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强线索搜集、重点关注,严禁套取、骗取项目资金,不得重复享受项目补助资金。若有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衔接资金用到实处,保障群众利益。

五、管好用好项目库。严格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4号)文件要求,及时更新项目库信息,做好项目库建设和维护,实现系统录入、上报数据、实际情况,三者相符。

附件:綦江区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明细表

重庆市綦江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595

(此文件公开发布)

綦乡振〔2025〕5号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docx

綦江区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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