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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00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统计分析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1 | [ 发布日期 ] | 2024-01-11 |
2023年12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2023年12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2023年12月1日-12月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18天(其中优2天,良16天),占58.1%,超标13天,其中轻度污染7天(超标污染物PM2.5),中度污染5天(超标污染物PM2.5),重度污染1天(超标污染物PM2.5)。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9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41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5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1.14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57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12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有所改善,优良天数增加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5.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16.2%,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7.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10.3%,臭氧评价浓度上升11.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33.3%。
2023年12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11月环比颗粒物污染显著加重,优良天减少6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7.1%,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10.7%,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32.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38.9%,臭氧评价浓度下降28.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33.3%。
二、1-12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共365天,优良天数304天,占83.3%,超标61天,其中轻度污染46天(超标污染物颗粒物34天,臭氧12天),中度污染12天(超标污染物细颗粒物),重度污染3天(超标污染物细颗粒物)。
二氧化硫SO2平年均浓度为1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23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8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0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均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0.4%,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16.2%,臭氧评价浓度下降2.3%,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16.7%。
三、排名情况
一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
2023 |
22 |
18 |
22 |
9 |
23 |
7 |
12 |
11 |
12 |
24 |
26 |
/ |
备注 |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