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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959811F/2024-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1-11 [ 发布日期 ] 2024-01-11

2023年12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202312月城区空气质量分析

一、12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121-1231日,共31天,优良天数18天(其中优2天,良16天),占58.1%,超标13天,其中轻度污染7天(超标污染物PM2.5),中度污染5天(超标污染物PM2.5),重度污染1天(超标污染物PM2.5)。

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15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31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99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0.41倍;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5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1.14倍;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分位数为57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分位数为1.2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12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比有所改善,优良天数增加1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5.0%,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下降16.2%,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7.6%,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10.3%,臭氧评价浓度上升11.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33.3%

202312月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11月环比颗粒物污染显著加重,优良天减少6天,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上升7.1%,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上升10.7%,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32.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38.9%,臭氧评价浓度下降28.8%,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上升33.3%

二、1-12月空气质量状况

202311-1231日,共365天,优良天数304天,占83.3%,超标61天,其中轻度污染46天(超标污染物颗粒物34天,臭氧12天),中度污染12天(超标污染物细颗粒物),重度污染3(超标污染物细颗粒物)。

二氧化硫SO2平年均浓度为14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60微克每立方米);

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23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0微克每立方米);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9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70微克每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每立方米超过环境空气二级标准(35微克每立方米)0.23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分位数为128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160微克每立方米);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的第95分位数为1.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二级标准(4毫克每立方米)。

202311-1231日綦江城区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均持平,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20.4%,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上升16.2%,臭氧评价浓度下降2.3%,一氧化氮评价浓度下降16.7%

三、排名情况


一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十一月

十二月

2023

22

18

22

9

23

7

12

11

12

24

26

/

备注

数据来源于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及各区县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重点区域各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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