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22750092928F/2024-00013 [ 发文字号 ] 打通府〔2024〕2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打通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关于印发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打通府〔2024〕21号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相关行业办公室: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綦减办〔2024〕3号)要求,镇政府制定了我镇2024年自然灾害防治重点任务清单,现印发你们,请相关责任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顺利推进、按时完成,确保各项任务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綦江区打通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2024年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一、推动火灾防控责任落实。

属地责任

1

制定全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3月底前完成1次森林防灭火宣贯活动。

3月底前

镇应急办

2

镇、村、社、户层层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

5月底前

镇应急办

3

防火期内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4

进一步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

6月底前

镇应急办

5

定期召开会商研判会,准确细致研判森林火险形势。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经营主体责任人

6

督促在林区从事各类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履行防灭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5月底前

镇应急办

护林员责任

7

将林区固定哨卡守卡人员及流动护林人员登记造册,签订巡山守护责任书,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

5月底前

镇应急办

二、进一步强化火灾源头管控。

强化宣传教育

8

结合实际,制定全镇全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方案。

3月底前

镇应急办

9

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充分结合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五进”等开展宣传活动。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10

落实“十户联防”机制,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敲门行动”“万户万人义务宣传队”,确保森林防火宣传“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11个村

强化风险管控

11

落实网格化巡山护林措施,实施挂图作战。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强化风险管控

12

用火动火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动火。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13

高火险时段,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设置临时检查哨卡;加大林区巡查巡护频次,按上级要求,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开展隐患排查

14

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行“一目标一台账”,落实隐患治理清单销号制。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15

“零容忍”打击野外违规用火,对每一起违法用火行为和火情火灾建立台账,做到成灾必查,有案必破;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肇事者和违法用火案例。

10月底前

镇执法办

开展举报奖励

16

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镇林业站

三、抓好早期应对处置。

火险预警监测

17

高温期间及时转发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视情况发布应急调度单。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18

高森林火险时段,督促指导各村、相关办公室根据应急调度内容,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火情早期处置

19

建立镇级火情处置队伍,指导督促各村建立不少于30人的火情处置队伍,健全“135”火情早期报告处理机制。

6月底前

镇应急办

20

配合区级部门、公安机关做好森林火灾调查工作。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四、立足极端抓好应急准备。

队伍建设

21

高温期间安排护林员带装巡护,在岗备勤,做好扑救准备。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督导检查

22

在春、夏防火期间及重点时段,开展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防火物资储备

23

及时清理扑火救援装备,保证物资器材完好有效。

6月底前

镇应急办

开展科学扑救

24

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坚持规范组织、科学扑救。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通信保障

25

加强与通信公司沟通联系,保障森林火灾发生时“断网、断电、断路”情况下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

12月底前

镇党政办

五、补齐预防和救援短板。

基础设施

26

在防火标准检查站、简易检查站部署灭火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早期火情处理效能。

12月底

镇应急办

开展培训

27

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专业扑火队伍技能培训。

5月底前

镇应急办

28

每年至少开展1次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演练。

6月底前

镇应急办

重要会议

29

组织召开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森林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内容。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2024年全镇防汛抗旱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一、压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

压实责任

1

每年至少1次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题。

10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2

党政领导实行防汛值班制度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10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3

落实临灾会商和督导救援制度,临灾会商由主要领导或委托其他领导组织,并带队检查应对工作开展情况;发生灾害时,要有1名主要领导在岗统筹,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区督导救援救灾工作。

临灾临检

镇农业服务中心

4

在备汛、战汛和灾后恢复重建时,开展1次工作部署,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重要节点

镇农业服务中心

5

落实1名镇级领导为全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强化统筹

6

组织召开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动员大会。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7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汛期期间

镇农业服务中心

二、夯实水旱灾害防治基础

风险管控

8

重点排查水库、河道、防洪风险点、山洪灾害点、山坪塘及其他水利设施。

全年

镇农业服务中心

9

重点排查场镇内涝风险点。

全年

镇城管办

10

重点排查漫水桥(路)等。

全年

镇农业服务中心

宣传引导

11

大力宣传防汛抗旱工作中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全年

镇农业服务中心

12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问题。

全年

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文化服务中心

三、提升监测预报预警精度

会商研判

13

组织会商研判,分析降雨及洪旱趋势。

汛期期间

镇农业服务中心

四、提高抢险救援救灾能力。

应急预案

14

结合实际,制定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物资储备

15

维护保养救援救灾物资。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

演练培训

16

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演练培训。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办

临灾预警

17

落实及时“叫应”机制,对孤寡老人、聋哑人、留守儿童、腿脚不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镇村干部要“一对一叫应”到人。

全年

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政办

救援救助

18

组织救援队伍前置灾害高风险区域。

灾前

镇应急办

19

完成倒损房修复重建,开展冬春受灾群众救助。

全年

镇应急办

五、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督查检查

20

建立党政领导防汛抗旱工作履职台账。

汛期

镇农业服务中心

21

组织开展汛前检查。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22

及时更新“三个责任人”公示牌,并提醒“三个责任人”认真履职。

4月底前

镇农业服务中心

23

防灾救灾“三个责任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督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设施全覆盖检查。

全年

镇农业服务中心


2024年全镇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一、完善责任体系

属地责任

1

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

汛前

镇建环办

2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清单”。

汛前

镇建环办

3

厘清因农村建房、公路建设或其他建设造成的地质灾害或危岩防治责任。

全年

镇建环办

岗位责任

4

严格落实“四重”网格员管理职责。

全年

镇建环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

统筹协调

5

严格落实3个刚性制度。(汛前、汛中、汛后“三查”,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三避让”,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隐患点发生异常灾情时、对隐患点灾情不能正确研判时“三个紧急撤离”)

全年

镇建环办

6

组织开展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

汛前

镇建环办

7

组织开展临灾和年度、汛前、汛期趋势分析。

全年

镇建环办

8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作督导检查。

全年

镇建环办

宣传培训

9

组织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宣传知识“六进”活动。

全年

镇建环办

10

开展“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活动宣传。

全年

镇建环办

三、强化风险管控

源头管控

11

加强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控。

全年

镇建环办

隐患排查

12

开展已确定的地质灾害点排查,加强对其他区域的地质排查。

全年

镇建环办

13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三查”和降雨“三查”制度。

全年

镇建环办

监测预警

14

及时转发气象预警信息,严格落实群测群访监测预警。

全年

镇建环办

综合治理

15

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避险搬迁任务。

全年

镇建环办

综合治理

16

按时完成区级部门下达的地质灾害、危岩整治任务。

全年

镇建环办

四、加强应急准备

预案管理

17

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5月底前

镇应急办

18

修订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

5月底前

镇建环办

19

每个地灾隐患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避险疏散演练。

汛前

镇建环办


2024年全镇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一、着力机制重塑,持续提升协调运转能效

能力评价

1

配合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评价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预警管理

2

协助开展“一街镇一方案”修订

12月底前

镇应急办

预案修订

3

修订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0月底前

镇应急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新媒体矩阵

营商环境

微博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