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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 索引号 ]
- 115002227500874243/2025-0000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东溪镇
- [ 有效性 ]
- 有效
- [ 成文日期 ]
- 2025-04-28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8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资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及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秩序;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下属 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于2024—2025年期间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2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23.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562.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经费拨款增加498.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4723.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46.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4.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4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1.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6.7万元,农林水支出1729.1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8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562.8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4.9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63.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中项目支出减少6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23.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3.09万元,比2024年减少56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7.8万元,比2024年增加64.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95.29万元,比2024年减少563.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建设减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减少6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相关项目建设减少,主要用于农村农业项目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8万元,比2024年减少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务;公务接待费22万元,比2024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与外接洽事务减少,导致公务接待稍微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车辆与上年一致,且车辆使用年限已久,运维成本较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难以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购置新车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4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82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关应急保障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业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海 联系方式:4875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