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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742856713G/2023-00002 [ 发文字号 ] 扶欢府发〔2023〕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规章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扶欢镇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7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扶欢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

为切实做好我镇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现将《扶欢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时间进度节点和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綦江区扶欢镇人民政府         

                                              202336   

   

(此件公开发布)  

扶欢镇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

综合防控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要求。按照《重庆市綦江区2023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綦动防办发20231)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区2023年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行动方案和会议精神,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以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保障畜牧业发展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行动时间

全镇春防行动时间统一定为35—425日。

三、行动目标。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建立有效屏障。

(二)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的普查面达到100%,畜禽养殖圈舍消毒面达到100%,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报告率和处置率达到100%

(三)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及其他动物疫病有效控制,不发生区域性动物疫情。

、行动内容

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在有效抓好常年防疫工作基础上,集中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抓好基础免疫,做到应免尽免。根据《2023年重庆市綦江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犬病4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大型养殖场(含先打后补养殖场)实行督促免疫;中小型养殖场实行指导免疫;鼓励散养户在防疫人员指导下自行免疫,确无能力自行免疫的可代行免疫,指导养殖场户根据疫病流行情况,自行开展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动物疫病免疫。开展免疫时,要及时做好畜禽标识佩戴、《动物免疫证明》填发和《防疫档案》建立等工作。免疫结束后,要对所有养殖场户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对漏免、补栏和免疫抗体不达标畜禽及时进行补免。

(二)抓好消毒灭源,净化养殖环境。按照预防与净化、消灭相结合的方针,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督促养殖场户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加大消毒频次,扩大消毒范围,做到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全覆盖,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降低动物疫病发生风险,指导规模养殖场建立消毒台账,并详细记录消毒药品种和浓度、消毒时间、消毒范围、消毒面积等信息。

(三)抓好源头防控,推进疫病净化。实施动物疫病净化消灭,是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路径,也是动物疫病防控的最终目标。扎实推进牛羊两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非洲猪瘟、猪伪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净化,要严格落实生产、引种、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净化综合技术措施,有效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四)抓好防疫监管,确保防控成效。格按照卫生评估、风险分级、量化监督、痕迹管理要求,对养殖场户进行精细化监管,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养殖档案建立、定期消毒、动物调运备案、调入动物落地隔离观察、调出动物申报检疫、疫情报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调运、不按规定进行免疫接种、不报告疫情、不建立防疫制度、不落实防疫措施、不接受防疫监督等行为。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春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措施落实,确保防控成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农业服务中心组织防疫人员对全镇散养畜禽开展强制免疫工作,各村落实人员负责带队和圈舍、环境消毒工作,提前通知畜主留人在家并关好畜禽,做到农业服务中心保质量,各村保密度防控机制。

(三)严格规范行为。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疫苗使用管理,建立发放、领用记录,规范疫苗运输、储存和使用,避免出现因疫苗保管不当而影响免疫效果。免疫工作开展前,要对防疫人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做到真苗、真打、真有效,防止不打针、打假针、减量注射。免疫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严防因操作不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和人员感染。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政府要加强督促检查,随时跟踪免疫进度及信息填报等情况,对进度迟缓、弄虚作假和工作不到位的,要立即督促整改,确保落实到位。

(五)加强信息报送。农业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报送相关防疫信息,统一通过重庆市畜牧兽医云平台免疫信息模块、消毒信息填报模块每天实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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