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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

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綦编(2012)270号文件,綦江区委党校主要职能职责有:

1.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宣传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

2.承担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全区中青年后备干部、理论骨干、村(社区)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轮训和培训工作。

3.承担全区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的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代表人士、统战工作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学习、研究和宣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

5.承担全区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管理部门领导干部、经济管理干部、企业法人、企业管理骨干和专业人才的轮训、培训工作。

6.承担全区各级各类干部和人员的继续教育,承担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资格培训工作。

7.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

8.围绕国际国内以及本地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并针对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与咨询服务。

9.对全区镇街党校、行业党校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10.完成区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根据綦委总号(59)052号关于设立綦江区委党校报告的批复设立本单位,为綦江区委的组成部门。按照渝委组(2007)317号文件,本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根据綦编办(2017)16号文件,綦江区委党校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培训室,资政室(挂名师工作室牌子),总务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1.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5.8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5.89万元,比2018年增加31.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万元,比2018年增加4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职务晋升,工资调标,绩效调标,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3.29万元,比2018年减少17.2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了项目调整,优化了结构,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和干部培训等重点工作。

綦江区委党校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18年减少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8年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厉行节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綦江区委党校属于参公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2.92万元,比上年增加8.05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03.29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目前拥有固定资产1312.72万元,其中房屋面积5769.53平方米,价值810.09万元,土地暂估价198.07万元,公务车1辆,价值15.4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89.11万元。

五、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小林          联系方式:023-48660905


附件下载:

附件3-綦江区2019区级部门预算公开附表(党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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