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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1.培训轮训区管部门、街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副职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培养宣传理论骨干;2.培训轮训各类公务员,含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更新知识的在职培训;3.培训轮训机关、农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4.培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宗教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5.协调主管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的培训学习情况进行考察考核;6.围绕全区经济、社会、文化、党建等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提供资政服务和决策参考;7.承办区委和区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8.负责基层党校和行业党校的业务指导;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25名,处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常务副校(院)长1名,副校(院)长2名,专职校(院)务委员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6名。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研究室、干部培训室、科研资政室、后勤总务室和统战理论研究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单位没有进行本轮机构改革。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54.23 万元。本年收入84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45.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18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5.38 万元,主要是本年教育经费拨款增加19.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增加17.08万元,卫生健康经费拨款减少5.23万元,住房保障经费拨款增加3.7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854.2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67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3.19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4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5.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9.6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23万元,比2022年增加3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98万元,比2022年减少9.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进出减少人员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22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25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55.25万元,比2022年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党校租赁费项目增加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科研咨询、校园绿化维修,师资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

綦江区委党校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2022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綦江区委党校属于参公事业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15万元,比上年减少4.7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了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5.25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小林             联系方式:023-48660905



附件下载: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doc
121001-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綦江区委党校(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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