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綦江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綦江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已经第三届区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本文有删减)
綦江区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户綦江的重大战略机遇和綦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坚持“先立后破”“小步快走”“稳步推开”,以信息化建设为引领,到2026年年底,基本建成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到2027年年底,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功能更加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基本建成,全区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建立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医共体架构
1.组建一个医共体。由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自愿加入。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疾控中心等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各自专科优势分别牵头负责医共体内技术支撑、双向转诊、健康管理、学科建设、医疗服务质量提升等工作。
2.探索建立基层横向医共体。探索对新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城镇卫生院、丁山镇卫生院、中峰镇卫生院、石角镇蒲河卫生院、三角镇乐兴卫生院等服务人口少、能力不足的医疗机构,与邻近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机构组成横向医共体,统一运行管理,集约化发展。
3.推进镇村一体化。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对临近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招不到合格村医的行政村,通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巡诊、派驻人员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
(二)推进学科融合发展。整合区内优势医疗资源,打破院际壁垒,稳步推进区级医疗机构学科融合发展,打造国家、省(市)级核心拳头学科。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牵头推进心血管病、肿瘤、创伤救治等诊疗中心建设;区中医院牵头推进区级医院中西医结合旗舰科室建设及治未病、康复等中医传承创新发展中心建设;区妇幼保健院牵头推进妇(产)科、儿科诊疗中心建设;区精神卫生中心牵头推进睡眠心身疾病等诊疗中心建设。
(三)整合拓展服务功能。加快优质资源扩容下沉,整合利用系统内富集的人力、房产、床位等医疗资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家庭签约医生为网格,积极拓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家庭医疗、产后照护、托育服务等健康服务功能。
(四)争取高层次医院帮扶。积极争取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医附一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省(市)级医院与区医共体合作,争取其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通过人员培训、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全区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提升辐射带动能力。牵头医院向国内高水平研究型医院转型发展,发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作用,对外辐射发展专科联盟,对内指导医共体内所有成员单位医教研工作,实现同质化管理,负责危急重症患者抢救、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和教学科研引领,提供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日间服务。
三、建立政府主导的医共体管理体制
(六)建立工作专班。建立由区政府主导,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及镇街和医共体成员单位参与的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区医共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制度安排等重大事项。
(七)组建运营管理队伍。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抽调人员组建区级医共体运营管理专(兼)职队伍,在工作专班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区医共体相关政策,出台医共体配套文件,推进医共体统一管理和智能平台、共享中心建设,对医共体人员调配、资源调度、“资金池”建设管理,开展医共体运行监测分析、绩效评价、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
四、完善医共体运行管理机制
(八)落实“六统一”管理要求
1.统一组织管理。建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内部管理架构,提高医共体运行效率。选齐配强医共体负责人员,其中理事会成员要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
2.统一人事管理。区级医共体运营管理队伍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建议,经科学评估、集体决策,并按程序报区委编办批准后实施。建立健全医共体人才引进和交流机制,统一开展人才培养和招聘。深化“区聘镇用”改革,下派人员向管理、药学、护理、公共卫生等专业拓展。落实“镇聘村用”改革,加快乡村医生执业医师化。
3.统一财务管理。健全“资金池”管理机制,按一定比例提取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收入,整合财政补助的运行、建设等资金,建立卫生发展“资金池”,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医共体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加强医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严格内审管理,配合外部监督,合理控制成本。
4.统一业务管理。建立质控中心、专病管理委员会,强化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推进医疗服务同质化。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统一双向转诊标准。医共体成员单位之间加强学科合作,专科共建,逐步统一医共体内多病种临床路径管理,逐步推行医共体内“一个号源”“一张床位”。深化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从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加强医共体药械管理。
5.统一绩效管理。定期开展医共体运营考核,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等在医共体成员单位中的分配。
6.统一后勤管理。建立医共体“项目库”,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房屋设施维修、大型医疗设备维修、医废收集处理、医用物品消毒洗涤等。建立医共体“设备库”,统筹医共体医疗设备采购配置,推动医疗设备以旧换新、循环利用等,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九)建立完善“一大系统”“两大平台”“三大中心”
1.建立医共体运行数据管理系统。医共体统一建立HRP(Hospital Resource Planning)系统,集成医共体成员单位组织、人事、财务、业务、绩效、后勤等运行数据,纳入“六统一”管理,实现医共体资源全面优化,运营效率整体提升。
2.规范设置两大智慧平台
(1)智慧医疗平台。统筹建立医共体远程医疗服务平台,运用智能辅助诊疗系统,为医生诊疗、电子病历提供智能辅助。开展远程诊疗会诊、手术指导、查房监护、双向转诊、教学培训等服务。统筹建立医共体互联网医院平台,为常见病、多发病复诊患者提供健康咨询、诊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统筹建立医共体医护调度平台,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居家患者提供医护上门服务。
(2)智慧应急平台。统筹建立区内医疗应急调度平台,有效实现智慧调度、质量控制、生命体征信息监测,提高急救效率。统筹建立区内疫情应急处置平台,提升传染病风险感知、预警预判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3.优化完善三大管理中心
(1)资源共享中心。医共体统筹建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资源共享中心。完善医共体诊断共享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建立消毒供应共享中心,统筹成员单位手术器械、检查器械、植入耗材的清洗、消毒、灭菌服务,提高消毒供应服务效率和质量。
(2)药耗配供中心。建立中西药中心药房及耗材管理中心,医共体内药品、耗材统一采购。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建立医共体药事管理和处方前置审核中心,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指导。
(3)健康管理中心。统筹建立医共体智慧健康管理中心,完善网格化健康管理模式,在明确告知并依法获得授权的情况下,为居民建立“一人一码一档”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并为居民开放查询、复制、更正的便捷方式;对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实行分类分色管理。探索以整合居民诊疗、体检、公共卫生等信息,应用AI技术辅助诊断,智能诊疗,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五、完善医共体支持保障政策
(十)强化政府投入保障。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区财政局根据发展建设规划和财力情况,统筹部分资金予以适当支持。政府新增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向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
(十一)落实医保相关政策。探索实行医共体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落实全市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相关医保政策。落实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十二)优化薪酬管理。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区、镇街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间人员收入差距,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收入分配重点向工作任务较重、条件相对艰苦的岗位倾斜。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实行目标年薪制。